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长沙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含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甲方姓名(发包方): 乙方姓名(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 联络方式:第一条 工程概况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室内面积约 平方米。3、承包方式 :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
2、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5、总价款:¥ 25600.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万伍仟陆佰元整 6、工期:自 2011 年 3 月 25 日开工,至2011 年 6 月 5 日竣工,工期 70 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
3、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其对应工丁艺要求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 (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4、。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全部工程采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甲方负责材料清单上
5、的材料搬运上楼工作,材料清单上的材料由甲方负责进行材料和搬运工作,材料进场后,超出清单的材料(零补材料)由乙方负责进行材料搬运上楼工作。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设汁施工图纸和应施工工艺要求提供大致精确(+/-5)的所需材料的规格和数量。由于乙方未按设计施工图纸和对应施工工艺要求估算材料或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
6、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做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丁。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共程质量,其返共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5、在施工过
7、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训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丁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9、工期保
8、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甲方负责另付人工费。(从签订协议之日算起)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虑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市甘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
9、责修复和赔偿。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工时/日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2000元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000元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验收通过后8000元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000元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600元竣工验
10、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6000元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返质保金1000元合计注:工时为每项工程所需日期,分项工程允许乙方误差(2天),但总工日不应超过约定总工日。第六项 其他事项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应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
11、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丁的,全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于续,甲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
12、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一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人民法院提起诉更和解除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第十条 附则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T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身份证: 身份证:日期: 日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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