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合作固定回报协议书甲方:郑州手拉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基础上,乙方对甲方郑州鞋都富沃财富广场项目(下称“项目”)提供项目资金,用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金额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投资金额共计万元。第二条 期限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生效,款到达甲方帐户次日起,至双方约定的还款日为止。第三条 用途本协议项下资金款项用途如下:一、用于甲方项目建设并进行经营管理。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款项用途。第四条 还本付息方式按实际到款金额的_ %计息;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
2、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 年 月 日,甲方归还乙方本息共计: 元;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属违约:1、甲方逾期未偿付本金及利息;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项目资金。(二)产生上述违约事件而导致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且又未就延长期限事宜与乙方达成新的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出借资金%的违约
3、金;2、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就到期未偿还总额,参照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协议条款按同期利息计加收复息的双倍金额;第六条 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友好协商同意后可以修改、补充和解除。本协议任何修改和补充条约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的增减均不影响其本条款的执行效力。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郑州富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期: 年 日 乙方(签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