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储量核查检测合同书
甲方: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沟铁矿
乙方: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
乙方受柞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沟铁矿资源核查检测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核查检测范围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甲方颁发的冯家沟铁矿6100000530379号采矿证拐点座标内,矿区面积:1.645平方公里。
二、甲方的主要责任义务
1、甲方按检测要求向乙方提供基本满足核查检测需要的有关地质、采掘、测量等技术资料(详见附件)。
2、协助乙方在矿区开展勘测工作,并提供安全措施、照明、通风等工作条件。
3、按规定向国土资源资料主管部门汇交
2、乙方报送的核查检测成果资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4、向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支付核查检测费用。
三、乙方的主要责任义务
1、具备核查检测资质。
2、按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储量核查检测工作细则》及相关规范到矿山实地开展核查检测工作。
3、编制矿产资源核查检测说明书及相关图表,并按规定报送评审、修改。
四、工作期限
自2007年8月6日起算,实地检测工作必须在2007年11月底结束。2007年10月底提交核查检测报告送审稿。
五、核查检测工作价款及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项目总费用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报告评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3、剩余款项叁万元整,项目至此结束。
六、有关约定
1、核查检测需要的样品,由甲方布置并监督甲方采取,甲方送有资质的单位分析后向乙方提供测试报告。
2、甲方不能提供的测量数据、其补做工作发生的费用、需在原勘查单位收集地质资料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已有地质资料不能满足核查检测要求(如1:5000或1:2000地形图、开采方案等),需补做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据实另行协商解决。
4、向甲方提交全部检测原始资料一套,成果资料五套及相应电子文档一套。
七、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责任造成项目不能实施,已经支付乙方的工作费用不予退还,并按合同费用总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如因乙方责任项目中途
4、不能实施,乙方退回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按合同费用总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通情况下,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仲栽。
八、本合同书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市、县国土资源局各一份。
附:检测单位提供的资料
甲方: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
冯家沟铁矿
地址:柞水县蔡玉窑镇 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
5、 长安路支行
户名: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
账号:61001720015052500450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2007年8月2日 2007年8月2日
检测单位提供的资料
1、采矿
6、证(副本)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地质报告及附件(附图、附表、选矿实验)(含电子盘);有无1:2000或1:5000地形地质图?
3、项目可以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盘);
4、开采过程新增加地质勘探工作的资料(含电子盘);
5、开采过程编录图件(含电子盘)、样品分析结果;
6、开采设计方案及图件(含电子盘);有无开拓系统图、采掘工程图?
7、矿山开采现状图及文字说明(含电子盘)
8、开采坑口、中段、采空区等测量成果表(含电子盘)
9、矿山开采过程与原地质资料变化情况;
10、矿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简介;
11、已关闭的采掘坑道、巷道;
12、地质资料是否为国家出资勘查,其储量在矿山的占有量?
注:以上资料加盖采矿权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