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经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以下条款:一、 特许加盟内容1. 经甲方正式授权后,乙方可以在 省 市 县 区开设壹家分店,名称规定为:水浒耗儿鱼火锅 市(县) 店。2. 经甲方正式授权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及专有知识产权,有效期限为 年。3. 为了保证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连锁支持体系的正常运转,乙方在支付权益金后即可享受总部的后续支持。4.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约手续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权书给乙方。乙方在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书后方能被视
2、为甲方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 乙方应将该分店的完整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于开业一周内交予甲方归档备案。二、 加盟费用及支付方式1. 加盟店基本资料 设店规模: 平方米; 设店等级: 型店;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特许加盟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书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二十四小时内,把加盟金和履约保证金一并汇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方可生效(其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届满后无息返还)。3. 乙方每月向甲方
3、支付权益金 1000 元(大写: 壹仟 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天缴纳(按照开业时间起计算)4. 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形象标准(VI系统、装修风格等),装修设计必须由甲方设计师统一设计,装修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取费标准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合计为: 元(大写: 元整),在合同签订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1. 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形象系统标准,管理模式标准,技术质量标准,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管理手册、中高层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营销手册、厨房管理手册、财务管理手册等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2.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派员协
4、助其进行分店筹备、规划、营建、办理开业,后续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须提供甲方外派人员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对应岗位人员工资和补贴。3. 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但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相关人员的配合)。4.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员工提供职前教育/培训(甲方认为乙方必须培训的人员,需到总部全面接受系统培训;如果需要到乙方进行培训,甲方人员的工资、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受训合格后经甲方评估认可后方能入职。乙方所有的受训人员的食宿费由乙方负责。5. 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负责锅底相关技术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半个月之后薪资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专人必须在8个月之
5、内撤回6. 乙方必须派相关人员到甲方学习锅底相关技术工作7. 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为保证和统一全国加盟店的锅品质量,甲方负责向乙方统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如锅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一次性调和油; 一次性罐装调料; 水浒耗儿鱼专用鸡精、餐具、工作服; 桌椅、灯具等(如在当地市场能够找到或定做一样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非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购或生产(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通告、警告,最终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8. 甲方有权对连锁系统的各类管理手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6、修订,乙方有提出相关建议权,以促进连锁事业的不断发展,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9. 甲方不得无故停止对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证质量(因乙方仓储或使用不当导致物料质量发生改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拥有的商标与知识产权。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广告语、美术形象、图片、文字等内容(更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将视为严重侵权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违约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2. 乙方必须对甲方的品牌形象负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商誉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并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13. 乙方因业务需要有权要求甲方派管理员支持工作,甲方应尽量满足乙方
7、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相对应岗位人员工资、补贴由乙方负责。14.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风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或终止本合同。15. 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责任事故、侵权纠纷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6. 非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另开分店,改变经营面积、变更经营地点或法定代表人、转让分店、无故歇业、许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标或以分店名义对外发生法律行为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17. 乙方不得在市场购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回收以前用
8、过的产品。如有违反,出现的一切问题与事故均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承担。18. 乙方应恪守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甲方的技术、经营管理文件或内容泄露他人,否则视为违约。四、 违约责任1. 乙方违约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以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善或补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做好财务结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应付款项(包括违约性罚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抵扣,直至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异议。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若决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乙方私自外购(制作)所需锅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物质
9、; 乙方因安全、卫生不合格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多次受到投诉、媒体曝光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乙方如有违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五、 合同期限与延期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届满时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六、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导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八、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含齐缝章)后成立,乙方将特许加盟金和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本合同自动生效。甲方: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盖章: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