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经营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期) 号的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主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该租赁合同。 三、 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八台桌球和电脑记费系统及附带设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转让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