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商登记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广州正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事务:
□工商开业 □代码证 □开户许可证 □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税务登记 □工商变更 □税务变更 □注销
□验资报告 □审计报告 □年检 □一般纳税人认定
□代理记账 □提供半年财务顾问及工商法规咨询服务 □其他
二、办理时限:
在甲方备齐有关资料后,预计 工作日办妥。
(注:有关部门有新规定要求补充资料,则办理期限相应顺延)
三、
2、 收费及付款方法:
1.总费用(不含工本费) 。
2.签约付定金 元,完成委托后付 元(委托事项完成后一次付清)(请尽量支付现金,避免因转账差错导致业务延期)。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完整的、真实的、合法的、及时的,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若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及支付足额业务费用,造成延期,甲方应该谅解。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或政策风险由甲方负责。
3.乙方为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为中介服务,甲方所委托的服务内容以相关等部门的规定为准。
4.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及甲方要求、按时办好证照交付甲
3、方,如在办理过程中因政策改变或涉及多部门审批导致延期,双方应达成谅解。
5.本合同一经签订,如因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乙方必须解释清楚,并退回定金,乙方只收取在办理期间发生的实际费用。
7.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证件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8.乙方完成全部委托内容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到乙方处领取,否则造成报税过期货资料遗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无须公证,待约定业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11.遇到未尽事宜或个别项目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