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协议汽车租赁协议书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 车牌号: 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 元整,合同终止后乙方提供发票之日一次性支付。三、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
2、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