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 机械设备: 外租机械资质、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卷 内 文 件 目 录 机械设备管理资料--外租机械资质、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 序号 文 件 名 称 备 注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甲方:
2、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 用 塔式起重机 台,由乙方塔吊负责完成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配合任务,并签订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设备编号: 产权单位: 第四条 机械租赁期限: 第五条 机械租赁方式:月包机械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为乙方塔式起重机进出场安装,拆塔提供现场条件,(现
3、场照明, 电源)完成塔吊基础和预埋基础的制做工作,并提供基础检测的技术报告。 2. 甲方负责乙方进入现场后,塔吊机械设备,附属材料,配电设施及乙方机组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3. 甲方负责为乙方塔吊机组提供休息用房及冬季一切取暖,保暖措施,并应该合乎防火,消防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4. 甲方在乙方塔吊发生重大机件更换时,负责配合完成架子搭设工作。 5.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一周向乙方通报塔吊顶升的工作要求。 6.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在结构出地平面后一周向乙方通报塔吊锚固的工作要求 ,并提供所需图纸及数据。 7. 甲方负责施工工地场界噪声的控制,乙方机组人员应全力配合甲方控制
4、噪声符合法规要求。 8. 甲方负责指导乙方人员将废弃物分类存放到指定地点,不能造成污染。 9. 甲方负责乙方运塔车辆出工地时车轮泥土的清理工作。 10. 甲方安装在塔机上的照明灯具辐射范围需控制在工地范围内,防止光污染。 11. 在作业中严禁在塔身及其它金属结构上安装悬挂标语或其它挡风物体。 12. 乙方按施工要求,向甲方提供塔吊基础制作技术要求及塔式起重机立塔方案以及锚固技术方案。 13. 乙方按甲方要求,待甲方完成基础铺设任务后,及时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完成立塔工作。 14.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将塔吊的顶升部件运到现场,及时完成顶升。 15. 乙方按合同规定安排好塔吊机组作
5、业班次,施工中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做到24小时服务。 16. 乙方要及时完成塔吊的故障排除工作,24小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17. 乙方出租设备必须经常保养和润滑,运行中其现场噪声及废气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提出的环境保护标准。 18. 乙方对设备电路系统要经常检查,以防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事故。 19. 乙方设备维修过程中,废弃物要按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有毒有害废弃物需放入甲方指定的不易燃且不易泄漏的容器中存放,由甲方集中消纳。 20. 甲乙双方都须遵守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行为。 第七条 开会吊友班费的收取办法 1. 塔吊台班费: 塔吊预
6、埋节费: 2. 乙方塔式起重机月租台班费,甲方在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如在次月15日前不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机械运转,由此而造成的停机,乙方不得减收台班费,费用付清后乙方机械恢复运转。 3. 合同工期内,乙方施工机械每月允许故障停机24小时,不减收台班费,如乙方原因停机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乙方按双方约定减收台班费,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按合同规定全额付给乙方台班费。 4. 春节期间停工时间在一个月内按实际发生收取台班费,停工三个月以内按50%收取台班费,停工三个月以上按100%收取台班费。 5. 报停后五日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八条 施工安全 1. 甲方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有
7、特殊工程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指挥工作。乙方按甲方信号工指挥操作机械。 2. 甲方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了解所指挥塔吊的技术性能。 3. 甲方夜间施工要配有足够的照明灯具。 4. 对散件,吊装时甲方要绑扎牢固后方可指挥起吊(小钢模、砖等必须加容器)。 5. 甲方施工中如有隔楼吊装需配接力信号指挥。 6. 甲方信号指挥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班前、班中严禁喝酒,不盲目指挥 。 7. 甲方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了解现场情况,工作中要精神集中,现场狭小,吊装重物不得超出施工现场。 8. 甲方信号指挥人员盲目指挥所发生的事故,由信号指挥人员负责。 9.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
8、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损坏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10. 乙方塔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 乙方塔吊司机要持证上岗。 12. 乙方塔吊司机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听从信号指挥,鸣笛提示对方,各项动作要稳准。 13. 乙方塔吊司机不服从信号指挥私自操作,发生事故由塔吊司机负责。 14. 乙方塔吊司机按照“塔式起重机作业指导书”规定,对塔吊认真做好三检制。 15. 乙方塔吊司机要服从信号工指挥,工作中严禁酒后作业。 16.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塔机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九条 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
9、行业标准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颁发的《塔式起重机作业指导书》施工. 第十条 为了加强对乙方服务的管理,现将乙方《塔式起重机服务守则》及《塔吊使用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请甲方监督执行. 条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相关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鉴于建筑工程受各种因素影响较多,塔机的实际启用和停用日期,经双方同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通力合作的原则履约,如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
10、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本,副本 本.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