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 采购与安装合同甲方: 广西国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 甲方: 广西国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 采购、安装清单。二、质量标准1、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供应全新、合格的货物,并在发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原件及产品认证复印件,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应的产品拒绝结算货款。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供应、安装产品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
2、产品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或更换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维修、更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经现场复查无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
3、日起 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 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2、交付地点:南宁市三塘镇九曲湾农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负责将货物送至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毕。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
4、、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五、产品验收:1、货到工地,甲乙双方当场对货物的外观、规格及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有异议的甲方应在货到现场后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最终验收以产品安装完毕后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如产品安装完成,甲方验收时发现供货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个日历天内更换合格产品并安装完成,并承担延迟完工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六、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1、 采购安装数量暂定为 个,包干单价为 元/个,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 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
5、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1)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97%给乙方;(2)预留最终结算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内容结清。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其中,乙方在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第(1)项约定款项前,应先行按含保修金在内的结算总金额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6、直到乙方按约定提供发票之日止。七、施工相关事项: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
7、方负责。6、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妥善保护好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电线和各种管线等成品、半成品,损坏的负责修善或照价赔偿,保持现场清洁,器材堆放整齐,在安装完成验收合同交付甲方之前及时清除垃圾,做到工完场清,若不清理干净,甲方有权另请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7、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所使用的产品品牌、质量、规格尺寸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拆除、重做,由此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及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支付每次壹仟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所使用产品的出厂证明书
8、作为依据)。9、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安装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暂定总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
9、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付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3、乙方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日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九、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 采购、安装清单序号图片规格品牌数量包干单价(元)金额(元)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