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聘 用 协 议 书甲方:泰州市鑫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兼职交通检测员(专业:交 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一年。聘用期以成功注册日为开始计算,(成功注册日期以苏交网公布日期为准,如合同签订一个月非乙方原因不能注册聘用期从一月时一周计算)。二、聘用待遇: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人民币三千圆整(¥3000.0元),并以银行卡或形式支付。本协议书签订7个工作日付定金人民币一千圆整(¥10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或原单位原因无法变更成功则乙方须退回
2、定金)检测员注册成功后一周内支付余下工资,金额为人民币二千圆整(¥ 2000.00元)。三、甲方义务及权利: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按工程合同写有乙方姓名为准),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3、2、协议期内,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检测员资格证书注册及企业年检等手续,甲方支付乙方相关差旅费。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检测员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四、乙方义务及权利: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或已到其它公司注册,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2、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检测员证书注册工作。 3、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将检测员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出具手续到时凭手续取回原件,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4、乙方如持有职称证,应配合甲方的资质申请一并使用。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乙方银行卡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