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经销合同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就下述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总则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甲方对乙方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现公司对代理商最大优惠无代理费用),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经销资格权益的对价。3、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导。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经销期限1、乙方产品经销区域范围是 省 市 市,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
2、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直接经营,不能网上销售产品。2、乙方取得经销权益,首次进货款与市场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合同方可宣告成立。3、乙方首次进货额 万元 , 市场保证金 元 。4、本合同生效期内乙方所在经销区域未达到甲方规定效益,甲方可单方解除代理合同。5、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 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至。6、 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可以自行发展下级经销商,其发展下级代理授权内容不得超越其按照本协议享有的经销权限。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的区域外进行销售,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授权。第三条: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营运和促销方案;C
3、、形象识别CIS系统;D、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享使用。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生产、在其他厂家产品上粘贴带有“瑞璞”字样的牡丹产品。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国内市场的开发、推广及广告宣传。2、同意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技术资料,有效的入市资格手续:授权书(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条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资料、证件。3、负责按时、按量供应产品,按进货比例免费提供产品相关宣传资料。4、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变化、发展情况,对乙方的货物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权。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产
4、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6、甲方对乙方实施代理价供货原则,以统一的供货价格表为准。乙方书面(包括传真)提出的要货申请实行款到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7、对乙方发展的下级代理应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销售活动应进行监督,保证其销售行为,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于乙方及下级代理商的原因发生经济纠纷与法律诉讼的,乙方或下级代理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对因此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经销商正式确立后,甲方可在其区域协助乙方发展经销商、直营专卖店,其进货量算乙方销量,差额返还乙方。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如果根据市场销
5、售情况,需要变更定价,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3、乙方基于扩大销售产品的最终目的,有权在其取得独家经销权的区域内进行招商,但须加强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不得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盲目招商。为帮助乙方快速资金回笼,乙方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甲方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报请甲方备案后实施。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优先供应新款产品。5、乙方发展加盟店或区域乙方时,须与加盟店或区域代理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
6、,合同书由甲方统一制定,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加盖公章表示同意传真合同内容,甲方以快递方式3天内将打印合同加盖公司公章快递给乙方,乙方签字盖章后7天内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7日内快递甲方存档备案。6、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其他与甲方相同种类商品或销售使消费者与甲方产品混淆、足以误认为牡丹籽油商品的商品。7、乙方自身因素使产品滞销到近效期或无法销售,甲方不予退货。8、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开展代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之经销工作随时进行询问,乙方具有即时告知之义务。9、乙方在经营经销期间有义务开设甲方产品专卖店,甲方无偿给予统一设计图片、展牌,授权使用甲方统一标示。10、乙方市场保证金,
7、是保证本合同执行及乙方市场合法经营,如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受到经济与声誉的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部分或全部。11、乙方在市场销售中安需向甲方订货,在收到产品后,1月内如发现产品可能会滞销,可以向甲方提出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负担。2、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3、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法院。第七条:其它补充规定1、 乙方只能在其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和经营销售,如乙方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销售或转让代理权,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2、 新郑市与郑州市在行政区域上是隶属关系,郑州市签订代理合同后,乙方的供货权自动归属郑州市代理方。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