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 效 期: 从签订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乙方)为另一方(甲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
3、等字样。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 定 代 表人: 项 目 联 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4、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传真) 电 子 信 箱: 邮 编: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5、地: 法 定 代 表人: 项 目 联 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电 话:
6、传 真: 电 子 信 箱: 邮 编: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XXXX公司XXXX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进行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依据、内容、要求和形式: 依据: 1、甲方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委托书”。 2、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3、本工程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 咨询内容: 依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标准等,对XXXXX公
7、司XXXXX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 咨询要求: 1、乙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国家节能中心2011版)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工作,确保能评报告质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书后即刻开展工作,在甲方提供该工程可研报告情况下,乙方保证在15日内交付上述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顺利通过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节能中心审查,并取得自治区发改委批复意见(除甲方不按时付款外)。 咨询形式: 乙方提供上述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
8、第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 1、本合同的履约地为: 2、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合同双方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报批。 2、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应的外部资料。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节能评估报告书按国家规定出版纸质版10份和电子版1份存于U盘内(交甲方),双方按照档案规定各自进行资料归档,限额份数之外如需增加另行收取工本费。 2、双方应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包括所有涉及本委托的技术资料、图纸等或双方有机会接触的文件予以保密。双方不能公开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信息、图样、照片等或将其应用于与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事项
9、应履行的义务之外的工作。 第五条 验收、评价方法 1、验收: 乙方提供的上述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达到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评审方式验收,由审查方出具审查意见。 2、评审方法: 由甲方负责组织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第六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咨询费用:参照执行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节能评估报告书咨询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X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X整),费用包含乙方在编制和评估过程中的现场勘查、调研、会务费、专家费、邮寄费及其他在编制、报送、审查过程和修改报告产生的费用,不再另行计费,为固定包干费用。 2. 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10、): (1) 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咨询费总额的40%,计人民币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作为预付款; (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通过相关部门评审的节能评估报告正式文本后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咨询费用即咨询费用总额的60%,计人民币9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分期支付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发票及收款收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需另按咨询费总额的0.1%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同时乙方提供评价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每延迟一天,需
11、另按咨询费总额的0.1%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双方各执 4 份。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2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2年 月 日 6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