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代理代办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代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信用卡代办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信用资料申请出具工作挂靠财务证明收入证明的业务。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信用卡代办托书,身份证复印件。3、甲方委托乙方办卡额度为 万。二、费用结算1、甲方会根据乙方需要给甲方支付工本费及手续费,支付订金1000元,不下卡全额返还,下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本费及手续费 ,手续费为额度的12%。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三、代办代理服务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代办信用卡申请过程及审批下卡服务。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工作证明,财力证明服务。下卡速度为7-14个工作日。(限时通过下卡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应当准确无确,若因身份证本身有误而造成的申请不通过,乙方概不负责;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发生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四、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诉讼解决。五、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在基础上订立被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