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 号版 本状 态受控 不受控持有者 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05 年 月 日实施日期:2005 年 月 日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版号页次1. 目的规范和加强委外培训合同管理,明确企业、员工双方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责、权,维护企业、员工双方的利益。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爱迪特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3. 职责3.1凡公司员工参加委外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3.2各委外培训合同相互独立。3.3在公司内部调动时,尚未履行的剩余服务期,应在新岗位继续履行完毕。3.4员工在培训期间发生违约责任,参见委外培训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受训人员需承担违约
2、赔偿责任,应向甲方偿还公司所负担的人均占用培训经费。3.5员工在培训服务期限内发生违约责任,受训人员应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规定执行。实际须支付的违约金额 = 委外培训总金额(1实际服务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3.6委外培训合同中的有关定义解释:3.6.1培训总费用: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组成。直接费用:指公司(甲方)为受训人员(乙方)培训所支付的出资总额,包括培训费(学费、报名费、教材费、考试费)、食宿费、交通费、生活津贴。间接费用:指乙方在培训期间的薪酬及甲方所支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6.2服务期限: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培训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的期限。3.6
3、.3商业机密:指乙方从直接或间接的渠道所获悉的涉及甲方不向他人公开披露,并能给甲方或者他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机密。该机密不局限于甲方本公司,还涉及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或甲方的相关企业的商业机密。4. 定义:4.1 各部门:指公司职能部门和所有项目部。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版号页次5程序 5.1委外培训合同的签定5.1.1凡参加委外培训的所有员工,应与公司签定委外培训合同书。5.1.2申请委外培训员工的所在部门按照委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操作委外培训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5.1.3培训与质量保证经理负责委外培训合同文本签订工作的审批。5.2委外培训合同的签订5.2.1凡参加单项培训的直接培训经
4、费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元者(管理层经费大于或等于1000元者应与公司签定委外培训合同书,具体标准参见附表一5.3委外培训合同的管理5.3.1根据公司规定,由培训与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已签的委外培训合同文本的登记与归档。6. 相关文件:6.1表一(该表格公式主要针对一般员工)委外培训必须服务期限表(一)序号单项培训的直接培训经费(元)必须服务期限违约赔偿金额1100元半年 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2500元1年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31500元2年42500元3年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53500元4年55000元双方协商约定,但必须大于等于5年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版号页
5、次6.1表二(该表格公式主要针对管理层)委外培训必须服务期限表(二)序号单项培训的直接培训经费(元)必须服务期限违约赔偿金额11000元半年 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22000元1年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33000元2年44000元3年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55000元4年55000元双方协商约定,但必须大于等于5年参照该文件3.5中的公式说明:1、员工委外培训必须服务期限起算日以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基点,起算月数以日历日为准,服务期限以月计算,不满一月的不计。2、当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与本委外培训合同的服务终止日期不一致时,应当以其中最晚的合同终止日期为准。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版号页次表三 上
6、海爱迪特实施管理有限公司委外培训合同书派出单位:上海爱迪特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训人员: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派乙方赴 进行 培训,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委外培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 目的 学习有关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以提高业务知识,实现甲方和乙方的共同发展。第二条 培训期限培训预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培训费用预定为 。第三条 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享受的有关待遇。第四条 乙方在培训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就
7、业规则和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要求。第五条 乙方培训期满后,必须在甲方工作满 年。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的培训费用有调整,则乙方的必须服务期将作相应调整。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在培训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或违反第四条约定的义务,造成培训中断、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被取消培训资格等严重后果,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版号页次所负担的全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学费、教材费、报名费、考试费)、交通费、及因培训而产生的其他各种间接费用)。6.2 在上述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当此培训合同服务终止日期与劳动合同及其它培训合同签定的服务终止日期不一致时,以其中最晚的合
8、同终止日期为准)当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费。6.2.1 因违法行为等,使乙方不可以继续为甲方服务时;6.2.2 因违反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造成被解雇或停职时;6.3 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调动时。6.3.1赔偿费的计算方法如下;6.3.2 赔偿费=乙方培训所发生的交通费+各类补贴+食宿费+培训费;6.3.3 赔偿费将根据乙方培训结束后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逐年按比例递减,即乙方实际须支付的赔偿费=赔偿费(1实际服务年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第七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变更乙方的培训地点、培训期限、培训机构等第八条 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自乙方培训首日生效。第十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二条 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1.2.3 委外培训合同管理细则版号页次甲方: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印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日期: 年 月 日7. 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