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合同登记编号:□□□□□□□□
青岛市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合同书
建设单位:
(甲 方)
防治单位:
3、 (乙 方)
签订地点: 区(市) 路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室外散水地坪处理:室外散水地坪整平后,做硬化前,需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如设计无室外散水,在绿化种植土整平后,在种植绿化前需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4、木构件处理:房屋建筑室内三层以下(含三层)的木门框、木窗框等木构件在安装前,需进行白蚁预防施工。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需向乙方
4、提供工程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面积证明,以及政府相关审批文件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2、按上款“三、工程施工程序”的要求,在每项施工具备条件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如不及时通知,造成工程延误,影响预防工程质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在该工程施药期间,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及存放机具器械的条件。
4、该工程施药期间,与施药无关人员,一律撤离施药现场。
5、每次施药处理完成后,应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覆盖施药部位,避免药剂长时间裸露在空气或阳光下,导致药物挥发、分解或流失而影响药效。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
5、在预防工程符合施工条件时,及时进行白蚁预防施工。
2、按照有关白蚁预防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施工,保证白蚁预防工程质量。
3、该工程包治期为15年,包治期内发生蚁害,须无偿灭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宜:
6、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青岛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青政发〔1995〕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00〕120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新建房屋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市、区、路、号)
7、
房屋结构: 使用性质
房屋总栋数 房屋层数
房屋十层以下(含十层)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8、
拟开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开工 年 月 日 竣工
二、工程费用
按市物价局核定的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收费标准,工程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应缴费金额 元。其中政策减免面积 平
方米,减免金额 元。本工程白蚁预防实际缴费面积 平方米,
实际缴费金额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该款在办理合同手续时,由甲方一次性缴至青岛市财政局。
三、工程施工程序:
1、场地清理:项目开工前,甲方应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清除建筑场地遗留的木质材料,防止白蚁孳生。若发现白蚁危害,乙方应对现场进行白蚁灭治处理。
2、基础施药:基坑开挖深度大于3米的工程,在室外散水部位回填时进行白蚁预防药物处理。基坑开挖深度小于或等于3米的工程,在桩基回填土或室内回填土整平夯实灌浆前,需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如无室内回填土可参照前项散水部位施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