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为加快发展 地区经济发展,甲方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发展平台,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厂房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提供厂房情况乙方承诺所投项目具备如下条件:1、注册新公司,其工商、税务关系在甲方所在地,或现有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变更至甲方所在地。2、乙方如需招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区下岗职工或 街所辖村委会(或社区)居民。在具备上述两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给厂房给乙方使用,该厂房座落在 地区,厂房编号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 厂房使用期限1、厂房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使用时间 年。2、使用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提供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使用的,应于使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使用合同。3、使用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签定终止协议,否则应赔偿甲方三个月房屋租赁费。三、房租租金及保证金支付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总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按人民币 元的标准收取厂房租赁费,每年共计 元整(小写 元)。2、交费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小写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付款每次前,甲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付款相应顺延。3、甲
3、、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若双方解除合同,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时,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厂房使用保证金。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使用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 使用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如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
4、担。3、 使用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将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方案书面报给甲方,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施工,施工费用自理。使用期满后如乙方不再使用厂房,装修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不得破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固定设施及室外统一规划,隔墙不得用砖或其它重型材料,必须使用轻型耐火材料,并符合防火要求,留出防火安全通道。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5、进行。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该厂房出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厂房保证金不予退还。五、使用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质量监督、环保、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卫生等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做好配合。(2)、甲方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乙方争取其他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贷款、科技创新基金等)。(3)、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化的保安、环卫清扫、绿化管理、收发、住宿、餐饮等物业管理服务。2、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根据统计
6、部门要求,按时向甲方统计机构和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工作。乙方在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于超标排放污染物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厂房及设施,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使用期间,乙方应按规定及时支付与厂房使用有关
7、的一切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按厂房使用费总额的 收取滞纳金,如拖欠时间达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屋设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的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使用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政府征用该地)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若接到上级通知要收回厂房,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甲方退还保证金乙方;若乙方不按时搬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乙方的搬迁安置等费用。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8、):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 场地,总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时间 年。第三条 租金1、本合同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的标准收取场地租赁费,每年共计 (小写 元)。 2、交费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小写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个季度的场地租赁费,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每次付款前,甲方须提供等额有效发
9、票,否则,付款相应顺延。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费用,若乙方未按时缴纳费用,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4、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5、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6、应对园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园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
10、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园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要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园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6、应
11、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园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的违约金。第七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
12、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续租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第九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
13、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乙方:为了提高 内部管理质量,使园区入驻企业有一
14、个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管理事项 1、园区内的道路清扫保洁、门前三包、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的清洁保养,下水道疏通,平立面的卫生;2、除入驻企业内部以外的安全保卫;3、水电、房屋道路的小型维修与保养;4、园林绿化的维修与保养;5、交通、车辆会驶及停泊。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费用的收取 1、甲、乙双方约定,管理总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按 元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共计 (小写 元)。2、交费时间:按季度支付,每次支付
15、 (小写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每次付款前,甲方须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付款相应顺延。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费用,若乙方未按时缴纳费用,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提供水电服务和设施使用。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入驻企业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入驻企业的监督;3、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16、、配戴统一标志上岗;4、园区内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车辆管理、门卫值班,实行昼夜巡逻,确保园区内安全无事故;5、园区内及门前三包的清扫保洁、消防卫生设施维护与保养,确保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达到城市环境卫生标准;6、园区道路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7、房屋道路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做到小修不过夜,一般维修三天完成,大修视情况而定。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2、不得干涉甲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3、对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
17、业管理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的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园区土地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
18、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
19、、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0、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
21、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