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挡墙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现因湖北红岩车桥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挡墙施工,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挡墙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神鹰工业园红岩场地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单价
1、 红岩场地砌挡墙:挡墙施工按 元/m3(其中包括挖基础、钢筋混泥土、砌墙、土方转运和回填),乙方自备施工工具。
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四条 结算与支付
工程量按实结算,所做工程量全部完工后支付工程量的85%,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
第五条 技术要求
2、 1、原材料:青毛石、青沙、M7.5砂浆砌墙。
2、填方区用钢筋混泥土做基础处理。(14#钢筋)具体见简图
3、砂浆饱满,毛石四角落实,按砌墙要求做。
4、土方开挖转运、回填包括在内,不另计价。
5、发现质量问题返工重做,工期不顺延,严重的从发现
之日起清除现场,不及任何报酬,作为自动退场。
6、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完成,延误工期每天扣 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如乙方在施工中不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不听甲方及监理指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经验收不合格
3、造成的返工,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 工程质量为合格。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甲方对乙方违章操作行为提出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