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相关产品—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产品: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4CM厚白色铁皮烤漆字 CM 6888 0.8 5510.4 铁皮字为2种型号,一种是字高68CM,一种为字高55CM 2CM厚PVC字 CM 4774 0.85 4057.9 统一规格为字高14CM/个 1CM厚PVC字 CM 3245 0.6 1947.0 统一规格为字高11CM/个 合计金额 11515.3 协商后实
2、际收取11300.0 合计实收金额:壹万壹仟叁百元整 (小写)11300.00 二、以上物品详细说明(家具图片附后) (1)4CM厚白色铁皮烤漆字(格力LOGO): ①需机器压制烤漆字铁皮,表面无明显凹凸痕迹。烤漆字正面与侧面铁皮交接处焊接细密,无明显凹凸感。正面铁皮选用0.6MM优质铁皮(±0.05MM),侧面铁皮选用0.4MM(±0.05MM)。 (2)2CM厚白色PVC字: ①PVC板材质地均匀,颜色大体一致(如发现其PVC板材翻黄色或其他色,可重新向甲方免费提供制作合同中约定的字体)。切割打磨均匀,字体侧面无明显
3、的矩尺状,边缘平滑。2CM厚PVC字选用国内板材制造其规格为180MM(±5MM)。 (3)1CM厚白色PVC字: ①PVC板材质地均匀,颜色大体一致(如发现其PVC板材翻黄色或其他色,可重新向甲方免费提供制作合同中约定的字体)。切割打磨均匀,字体侧面无明显的矩尺状,边缘平滑。1CM厚PVC字选用国内PVC板材制造其规格为90MM(±5MM)。 三、以上产品运输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产品质量等其他事宜 1、乙方提供合同内所有产品均需甲方认定,以符合物品详细说明为标准进行交货依据。 2、乙方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损耗、销磨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需付清合
4、同中规定的价格金额。 3、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各3套“格力授权经销商”和1CM厚PVC字模板。 六、产品完成与交付 1、由双方协商后约定,上述产品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二天内完成,甲方分两次提货,具体提货时间由甲方确定后告明乙方。 2、验收:按照产品质量第一条内容进行合格验收。 七、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当日首付定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当甲方把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余款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6300.0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份货款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2、乙方所供
5、产品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和甲方要求的,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需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约定均可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款处
6、理。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后附附件为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附件分别为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乙方法人身份证。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页剩于部分无内容)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7、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
8、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
9、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
10、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
11、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