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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初拟样本11.7.doc

1、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浙江幸福一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 : 浙江幸福一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乙方 : 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浙江幸福一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写字楼A座1216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价格条款 采购价格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附件一)来执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甲

3、方订货量增加,甲方可要求乙方价格相应下调,实际采购时发生价格变化的,结算价格以送货单上注明的价格为准。 第二条 :交货条款 1. 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所订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送货时间、送货地点,收货人和联系电话。 2. 乙方在甲方约定的收货日期内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甲方应对商品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 乙方接订单送货至甲方仓库到货周期为 日以内,甲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下订单,以传真或电邮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生效。 4. 甲方在收货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破损的问题,甲方应在送货单签收联上注明原因并同送货司机共同签字

4、确认,送货单上未注明的,视为甲方对产品数量无异议。 5. 甲方收货信息变更,甲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以加盖甲方公章的原件为准。甲方若未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变更信息,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须另行赔偿。 6. 产品从乙方运输到甲方直至甲方接收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由产品种类、数量差异及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合格商品。 2.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质量异议应在货到三日内向乙方提出。 3. 甲方已售出的产品,若后续经乙方确认为品质异常的,甲方有义

5、务帮助乙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收。 4.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或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导致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得以产品已经甲方验收合格为由推卸责任。 5. 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乙方产品变质、卖相欠佳、鼠咬或过期等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 产品若有质量问题,经乙方确定后,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将给予甲换货处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换货时,乙方将给予退货处理,直接以该产品的“开单价”扣除相应搭赠后,办理退货。 第四条 :结算条款 1. 结算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及金额为准,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指定的帐户。 2. 结算方式: 乙方凭甲

6、方签字的送货单及17%增值税发票与甲方进行结算 3. 付款期限: 每月 号前对帐、 号前付款 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 乙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商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商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第五条 :不可抗力 采购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包括地

7、震、台风、水灾等。 2.人为因素,包括火灾、战争等。 3.其他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故。 第六条:禁止商业贿赂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 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2.若乙方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洽谈、签订及执行合同的行为部分或全部不予认可,同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2.1 取消或永久取消甲方作为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2.2 甲方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的解除及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责。 2.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举报甲方工作人员的索贿

8、受贿行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最迟交货日交货,每逾 1 日按逾期交货价款总值的5‰交纳违约金,且供应商所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应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3. 乙方交货少于甲方采购订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甲方有权要求按采购订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甲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商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产品金额的 %给甲方以补偿。 4. 若乙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断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

9、偿责任。 5. 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乙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如因生产厂商的原因造成断货,(如设备改造、维护、工厂搬迁)等,乙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为甲方备足1个月的需求量,甲方应免除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赔偿责任。 6. 乙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甲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甲乙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商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付全责。 4. 当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乙方,自甲方提交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甲方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5. 若甲方在乙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置

10、并不因此而免除乙方的法律责任。 6. 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乙方商业秘密,除因履行本合同之必须外,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或透露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7. 由乙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剩余货款,甲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8. 如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并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 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若不能按时支付应与乙方提前协商付款时间,如逾期未付,则将剩余货款的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附表

11、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表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意见不一致所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谈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由该委员会依照相关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在此期间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12、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

13、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

14、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

15、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

16、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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