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化玻璃办公洽谈桌采购合同 甲方:赣州金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为满足 钢化玻璃洽谈桌椅 需要,需从乙方购买 钢化玻璃洽谈桌椅 ,乙方承诺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一、采购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具体要求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单价金额1钢化玻璃办公洽谈桌B008 一桌四椅21725.003446.001艺术洽谈椅子B008 橙色凳子2375.00750.00总价肆仟贰佰元整(¥:4200.00)二、交货日期及地点2.1 交货日期:2014年9月30日2.2 交货地点:赣州市三、合同价款(人
2、民币):3.1合同总价: 肆仟贰佰元整(¥:4200.00)。总价中包括人工费、运输等费用。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4.1 办公用品预定后先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50%,全部送达到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双方认可盖章,支付剩余总价的50%。 4.3乙方在申请每笔款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合法的正式发票。第一次付款时若乙方暂不能开票,甲方可暂扣当次款额之20%,待乙方税票完善时再付,后续付款需发票齐全。五、包装和储放 5.1采购办公用品采用厂家标准包装,且必须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和规范规定,由于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造成办公用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保证货物包装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
3、的已损坏的包装物以及其中的货物。 5.2办公用品出厂并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签字验收,一切办公用品储放和保管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六、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免费卸货。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不得超载超高,危险品运输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准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运输。乙方承担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的风险、费用及责任。八、违约和索赔9.1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9.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或不能验收合格,乙方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的,
4、乙方按报价的三倍给予甲方经济补偿。9.4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到货,每延误一天扣罚合同总款的3,延误超过10天以上除按天扣罚外,另扣罚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9.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甲方每逾期一周付款,按应支付额的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0天以上除按天支付3违约金外,还需支付总价5%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除外。十、争议与仲裁10.1所有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文本和生效10.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赣州金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日 期:2014 年 9 月 26 日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