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铜陵瑞吉置业 瑞龙公馆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合 同 书 发包方(甲方):安徽瑞吉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铜陵-瑞龙公馆”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铜陵瑞吉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铜陵市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
2、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瑞龙公馆”住宅消防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不含室内结构预埋管部分);瑞龙公馆楼宇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电梯三方对讲系统、道闸系统、周界防越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机房中心(位置暂定在2#楼一层)和室外管网敷设、电缆井及所有线材,具体施工范围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提供设备供应、运输、系统安装调试,保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A. 整体工程系统布线、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B.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贰年,质量保修
3、期内免费保修。C.贰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按设备成本价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备注:对由因投标人图纸深化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施工时概不予以办理签证(包含打洞、封堵、开槽及安装套管等费用)。 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包质量、包全部风险和政策性风险施工。 二、工程数量、价格及工期 1、工程数量:瑞龙公馆楼宇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电梯三方对讲系统、道闸系统、周界防越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机房中心(位置暂定在2#楼一层)和室外管网敷设、电缆井及所有线材,提供设备供应、运输、系统安装调试,保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按甲方确认设计图纸和实际
4、的尺寸进行施工安装,如需修改,须经甲方书面认可,涉及到的经济签证在决算时据实调整; 3、计算规则:以施工图管道平面图及标高所示中心线长度,按米计量,不扣除管件所占长度。4、采用定额: (1)土建部分执行:2000’《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3’ 《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和招标方同意的有关调整性文件; (2)装饰部分执行: 99’《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和招标方同意的有关调整性文件; (3)安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安徽省估价表》、《2003安徽省
5、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安装部分)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和招标方同意的有关调整性文件; 5、材料价格:执行2012年11月份“铜陵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主办《铜陵工程造价》”主刊价格,招标方限价的材料由招标方指定价格(见附表),其余材料由投标方自行询价,所有材料(除外)价格一次性包死,决算中不得调整; 6、工程量计算要求附工程量计算书, 综合单价均包含管材、辅材、人工费、燃动费、折旧费、运输装卸费、制作费、安装调试费、各项检测、测试费、验收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的相关费用(不含总包费和施工配合费); 7、合同总价为: ;本合同总价为暂定价,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竣工后按
6、实际施工进行决算; 8、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进场施工,工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安装的通知后进场施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顺延签证。 三、付款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进展到主设备进场后付款至合同价的50%; 3、所有工程全部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价的80%; 4、结算审核完成,付款至结算价的95%,留5%保证金,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保修期二年; 5、单项变更不论金额大小,不予调整工程进度,1000元以下签证不计; 6、合同增加或减少部分,按照报价清单上的单价结
7、算; 7、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增加本合同中未列设备及材料时,该部分相关费用由乙方在施工联系单中注明,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并将该部分费用计入审计结算价中。 四、材料要求 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供应。 1、招标方指定品牌的材料:材料名录见附表。以上材料由招标方指定品牌、限定价格,中标方自行购买。中标人所采购的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报的品牌、规格、型号相一致,并且向招标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同时接受招标单位及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招标方指定品牌和供应厂家的材料:材料名录见附表。以上材料由中标方负责到招标方指定的厂家采购,采购价格不高
8、于招标方指定的价格,采购价格高于招标方指定的价格的中标方自负,投标方按招标方给定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今后不得调整。今后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发包方给予承包方10万元的罚款。 3、乙供材料及甲指乙供材料的价格由投标人参考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并在报价书材料表中注明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五、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中的所有规定;所用材料必须满足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施工规范、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2、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智能化系统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3、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
9、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4、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应用系统。 5、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的维护和技术的发展需要。 6、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7、安
10、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8、根据小区总体定位,系统功能性选择,定义人性化管理和简单实用的体系。 9、小区占地面积较大,总体考虑分期实施,如何衔接各阶段施工,做好预留避免重复工作量。 10、保证机房内安全、防静电、接地、供应电源及长期运行的稳定性与出现故障的及时排除。 11、做好设计时的工程现场勘查工作。 1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1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整个工程质量的评定。 14、工程
11、质量必须符合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 六、工程的验收及售后服务 1、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提供各项检测试验,资料整理齐全无误后,书面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乙方提供维修服务。保修期内发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免费返修,保修时间24个月(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如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3、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统一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甲方及设计的各项技术与功能要求,保证验收合格及正常运行。保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1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负责处理乙方和监理、总包单位的关系协调,督促乙方严格按本合同要求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 3、提供施工期间施工所需水源、电源。 二、乙方责任: 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图纸,并经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告。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对现场进行详细了解,并提供书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安排报甲方、监理方及总包方审核并确认; 3、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整齐。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
13、场无关的任何多余物品及其它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自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和环保管理规定; 5、及时提供符合总包要求的各项技术资料给总包方,完成各项检测试验,提供试验报告、材料检测单、合格证及竣工图纸,达到验收备案的要求,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理; 7、接受甲方、监理、土建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及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的保护意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
14、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造成损坏,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凡由于甲方责任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工期严重不符本合同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诉讼 如双方因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到协议,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地法院处理。经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文件的组成及法律上解释顺序为: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双方签订生效的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及门窗优化大样图、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乙方承诺及相关的预算书,合同附件还包括经双方确认封存的标准样板。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铜陵瑞吉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2012年11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2012年11月 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