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外车物流服务合同甲方:晓李飞刀快运有限公司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 车牌号: 联系电话: 车架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普通货运及其代理服务、 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短线配送服务等有关物流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1. 托运事项及相关要求:货物品名规格型号重量kg体积m件数包装备注1.1.托运货运品名、规格、型号、件数、吨位(或体积)等基本情况:1.2.起运地 ,目的地 ,包干运杂费 ,(该运费含货物运输的保险、保价、装卸等费用),乙方在保证货物安全,完整,按时到达并取得收货人完好签收回单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甲方凭回单一次性付清。1.3.收货联
2、系人: 收货电话: 收货地址: 1.4.返单时间为自货物运之时( 年 月 日)起 日内,回单逾期返甲方,乙方须按50元/天/单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本车货物总价值为 万元,运行时间 小时,运抵时间为 前。运输途中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到甲方,并采取最大限度的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夹带危险品,禁运品。2.2按时支付乙方运费服务费,若逾期支付,则按拖欠运杂费数额的2/日支付滞纳金。3. 乙方的权利义务3.1.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保证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安全送至合同约定地点,若逾期运到,每迟到( 时或 日)甲方有权扣除运杂费
3、 元,以此类推;若因为延迟造成甲方客户拒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3.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24小时货物运输信息反馈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及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损失由承担照价赔偿责任,乙方以运输该货物的车辆及其他个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3.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将甲方的货物转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运输;且若属于甲方专车配送托运的,乙方不得另行增载其他货物。乙方违反此条约定,除每次支付300元的违约金外,还须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双倍赔给甲方。3.4.乙方必须保证承运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保险卡的真实有效,如因上述证件不齐或伪造,由此带来
4、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5.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扣押、留置承运的货物,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政府处罚、商誉影响、诉讼仲裁律师费等直接、间接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4. 其他约定4.1.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甲方在结算乙方费用时直接扣除。4.2.本合同签订以后,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终止,须按合同标金额的5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乙方依据本条承担违约责任时,并不免除依据本合同其他条款应承担的责任。4.3.本合同为约定事项,参照其他法律法规执行;凡针对同一托运事项有与本合同约
5、定不一致的其他条款无效,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4.4.甲方出具的货物运单、货物交接清单等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单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5.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2.本合同自双方盖公章货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若合同签约一方为自然人,则为签字并按印之日起生效。5.3.即使没有前款所述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者没有加盖双方的公章,但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形成的物流服务交易,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适用本合同的相关约定。5.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