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产品试用买卖合同出卖人:北京赛雅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xxxxx (以下简称称乙方)兹为x货物买卖,经双一致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xx货物2台试用,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货样同品同种类同质的货物xxx2台于乙方试用。试用期满,乙方对甲方产品无异议的应与甲方签订后续20台同类产品的买卖合同。产品具体性能及参数见附表1。第二条本件产品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x万x仟x佰元(共人民币xx万x仟x佰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货款总价值的 %(人民币 万元),甲方在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即行发货。第三条 乙方试用期为 天,试用期满,
2、乙方应将试用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没有通知或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认可。并于试用期满之日起接受甲方产品和本合同内容。第四条 试用期满,乙方没有对甲方产品提出异议的,应自使用期满之次日起与甲方签订20台相同产品的买卖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另行约定。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合理理由并有确切证据证明甲方产品存在技术缺陷,不能满足乙方正常生产需要的,应于发现该问题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技术人员查验、修理。经修理仍不能满足乙方要求或乙方有正当理由认为没有修理的需要时,该试用合同终止。第六条 试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原本返还甲方产品。甲方在扣除乙方试用期内的合理费
3、用后返还甲方预付款。第七条 试用期满,乙方既不与甲方签订后续20台同类产品买卖合同,又不支付2台试用产品余款的,甲方有权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催告。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仍不付款也不签订后续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交付的产品。乙方交付的预付款部分不予退还。并收取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第八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5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是否同意由甲方决定。第九条 产品价格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第十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本协议。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第十一条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则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使用。卖方(甲方):xxx地址:买方(乙方):地址: xxxx年x月x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