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农民义务监督员聘用协议
甲方:**县小型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
乙方:
针对今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重点县建设任务,特在每项工程受益村聘用义务监督员一名。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村内职务:
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
2、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第二条 监督范围:
第三条 乙方要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自愿为汪清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服务。
第四条 甲方根据**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的需求,聘请乙方以义务监督员的身份,开展工程建设义务监督工作。
第五条:乙方要全程监督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六条:乙方做好工作日志,认真记录所监督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发现情况及时向监理、项目部人员报告。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服务期结束时失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