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电信业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项目联系
2、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承接国家“宽带中国”战略,拟与有电信业务运营资质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电信运营方)合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进行电信宽带建设,并将建成后的电信宽带资源出售给电信运营方,由其为本小区用户提供优质、全面的电信服务。 2. 甲方作为本小区的管理方或产权方,同意乙方对本小区进行综合电信建设,并支持电信运营方在本小区提供相应的电信服务。在电信宽带建设和运营期间,甲方愿意向乙方及与其合作宽带业务的电信运营方提供相应协助。 甲乙双方为了满足甲方通信需要,根据《中
3、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合同,自愿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1电信服务项目名称: 。 1.2电信服务项目所在地点: 。 1.3合作主要内容:乙方为甲方管理的小区提供电信宽带建设,并由电信运营方为甲方业主提供电信业务。 1.3.1甲方管理的小区住户规模为 户。乙方按此规模约定进行投资预购和安装通信设备,保证甲方通信业务需要。 1.4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
4、线路、管线及其他附属通信配套设施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由机房向外引出光(电)缆和其他电信线路通道,不受甲方约束。乙方有权将投资建设的相关资产出售给电信运营方。 1.5乙方将建成的电信宽带资产出售给电信运营方后,电信运营方有依照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通信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权利,并有权随时按照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对通信资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保证享有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所占用空间包括机房、竖井、管道等固定设施的使用权。 2.2若购置乙方宽带资产的电信运营方需要在小区放置有源通信设备或使用其他资源,甲方有义务配合提供场所、引电等工作,此部分工作所产生
5、的费用由购置乙方宽带资产的电信运营方与甲方单独结算。电费标准为每度不高于1.2元;光纤承载所使用的管道/槽道等,物业公司不再找电信运营方收费。 2.3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4甲方保证不允许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乙方所有的设备、设施。 2.5甲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及其合作电信运营方享有对设备投资地点提供通信服务的优先权。 2.6甲方同意为购置乙方宽带资产的电信运营方,免费提供现场营销的场地以及其它营销宣传所需要的条件,并配合开展业务营销活动。 2.7乙方变更产权主体,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变更合同及相关手续,不再收取费用,并保障变更后的乙方能够在小区
6、内进行无偿的宣传和营销活动。 2.8 为后期购置乙方宽带资产的电信运营方对所建网络的维护工作提供协助。 2.9 当本小区变更物业管理单位时,甲方有义务和变更后的物业管理单位就本项目做好协商,延续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3.1乙方负责所有通信设备和线缆的投资建设,保证所购的通信设备、线材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标准。 3.2乙方负责电信宽带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程控交换设备的安装、调测和开通。 3.3乙方在甲方提供机房,布线图纸等通信必备的基础条件后120 日内具备提供电信宽带服务的条件。 第四条 服务质量 4.1乙方及其合作电信运营方向甲方提供的电信宽
7、带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部 门颁发标准。 4.2乙方合作电信运营方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基础设施,乙方承诺的具备开通条件的时间迟延,甲方不得因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5.2如非因乙方及其合作运营方原因,影响乙方及其合作运营方设备正常使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用户投诉,甲方有义务协助查找责任人赔偿乙方及其合作运营方损失。 5.3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4由于乙方投资、建设的
8、通讯设备系为公共利益或公共群体服务的,故无论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或中断乙方及其合作电信运营方为公共群体继续提供电信综合服务,否则视为甲方侵权,甲方应承担因侵权给乙方及其合作运营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履行、变更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地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乙方将电信宽带资产出售给合作电信运营方时,甲方应当协助办理好相关权利义务的交接。甲乙双方与电信运营方签署物业合作关系转移的三方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分歧与争议,双方应通过
9、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处理和解决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5年。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如双方没有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