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涂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组成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询标纪要、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二、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外墙水性抗碱底漆、砂壁漆、丙烯酸外墙弹性乳胶漆 ,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色号 单位 数量(暂定) 单价(元) 金额 (元) 备注 外墙水性抗碱底漆 博星 BX0
2、22 0151、0161、 0985、0141 kg 2500 15 37500 数量以实际进场为准。 砂壁漆 博星 0151、0161、 0985 kg 65000 6.94 451100 丙烯酸外墙弹性乳胶漆 博星 BX178 0141 kg — 18 — 合计金额(人民币): 零 佰 肆 拾 捌 万 捌 仟 陆 佰 零 拾 零 元 ¥488600元 本单价外墙水性抗碱底漆按每平方米0.12kg用量组价。 本单价砂壁漆按每平方米3.14kg用量组价。 本单价丙烯酸外墙弹性乳胶漆按每平方米0.3kg用量组价。
3、乙方免费负责示范施工200平方米,核定每平方用量,用量增加,单价相应下浮。 3、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第 1 项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 执行; (4)甲方要求按 绿色、环保、JG/T210-2007合格品(BX022)、JG/T24-2000合格品(砂壁漆)、JG/T72-2005合格品(BX178) 标准执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之标的物应由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所生产。 三、交货时间:
4、交货时间为: ; 或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不负责卸货。 (2)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验货人 。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的规定及计算方法: 按实际进场数量,双方认可数为准 。 4、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具体送货时间准备货物,保证
5、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和运输货物所需通畅的道路。 5、乙方送货途中由于损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将标的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收货: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由约定的验货人在 小时内组织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标的物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相关资料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验收合格正式接收后,双方负责人员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相关数据。 (3)经双方负责人员签字后的货物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4)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规
6、格型号、质量与约定不符等),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应于24小时内负责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有 质保书、检验报告、环保证书、复试报告 。 五、货款的确认与支付 1、乙方每月 / 号以甲方(项目部)签字确认的货物清单为限,向甲方(项目部)申请货款支付。甲方(项目部)对乙方要求的款项在 / 日内核准后,在付款申请书上签字确认,乙方凭此付款申请书要求甲方付款,甲方应于 / 天内付清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时,货款的结算: 当市场价格上涨时,仍按原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按下跌后单价结算
7、 3、货款的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75%付款;工程竣工后付至实际发生总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至实际发生总价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10天内付清。注:每月付款按业主付款同步支付。 4、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时、如约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违约。 2、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不符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物,由此造成的损
8、失,由乙方承担。 4、对因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已送货物的款项。 七、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 1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
9、交货部分货款 1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调换或退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3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 3%/天 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
10、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年未遇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证明,经另一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因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九、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乙方是
11、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还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等,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除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或盖章认可外,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2、 十、补充条款 1、数量按实际进场发生量为准;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根据招标文件精神,乙方收到中标后,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支票的方式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前递交。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施工结束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 3、施工
13、完成后,未使用的外墙水性抗碱底漆、砂壁漆、丙烯酸外墙弹性乳胶漆一律退货。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履约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
14、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
15、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
16、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
17、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
18、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
19、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7 页 共 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