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重庆市云阳县合升商贸有限公司及双江综合楼 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经本项目部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担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周转房工程的单项承包,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特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云阳县合升商贸有限公司及双江综合楼 二、工程地址:云阳县宾江路。 三、承包范围:制筋。 四、承包方式及单价: 人工工资及所有机械设备、工用具租用或自购一次性包干给乙方。 ¢6、0.5元,¢7-8、0.8元, ¢9-10、1.5元,¢12、2.0元,¢12以上的单价另行定价. 五、质量要求: 按设计施工图纸和
2、国家施工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施工人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如质量不能达到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负责。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进度跟不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若无故浪费原材料、损坏设备应加倍扣罚,罚款由甲方确定并在乙方的承包总价款中扣除,但赔偿和罚款金额不能超出总价款的40%。 六、钢筋的制作由钢筋工,钢筋植筋安装由乙方负责(详见质量技术交底)以及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七、负责已完工程量的验收及工程量的计算。 八、付款办法: 中途预支生活费,按乙方工程量人工费完工(含机械设备)的100
3、%支付。施工过程当中,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完全负责。 十一、凡合同中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结算并清账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经
4、本项目部同原承包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担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周转房工程的单项承包,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特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周转房。 二、工程地址:云阳县故陵镇中学校内。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 1)、按该工程图纸室外所须粘贴的部位(含屋面斜坡琉璃瓦及±0.000以下的陶瓷文化石),人工工资及所有工具租用或自购,(包括钉子、广线、灰桶、室外脚手架、铁锹等),打扫清理出场等全部用工,一次性包干给乙方。 四、承包单价及组成比例: 1)、按实做面积计算均价为24.5/M2 不含税金,单价组成比例:质量占60%、安全占30%、进度占10%,若哪项达不到标准要求
5、就在那项中扣罚和赔偿。 五、质量要求: 按设计施工图纸和国家施工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施工人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如质量不能达到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进度跟不上,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若无故浪费原材料、损坏设备应加倍扣罚,罚款由项目部确定并在乙方的承包总价款中扣除,但赔偿和罚款金额不能超出总价款的50%。 1)、外墙扶灰质量要求垂3mm平4mm,在扶灰之前必须将水湿饱满90%以上,所有的砼梁柱表面拉毛、要用素水泥上结合层,在每次扶灰、粘贴后必须进行养护,时间不得少于3天, 2)、外墙粘贴瓷砖
6、质量要求垂2mm平3mm,必须横平竖直、灰浆饱满、灰缝大小一致(6-9mm)、组贴合理。 3)、脚手架必须严格要求在保证稳固的前提下;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须要求作防护时,必须按规定设防护栏、网。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当地安管站的有关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场地清理、打扫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要求执行。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现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必须服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接受其整改、处理措施,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报施工组、项目部处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 2)、严格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不了解本规程和不接
7、受现场的施管人员安全教育的工人,一律不准参加该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严禁老弱病残进入施工现场,和雇佣用童工。 3)、对违规、违纪的工人,作警告和经济惩罚处理,触犯社会治安全和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开除工地,其责任与项目部无关。 七、工期要求 从 2009 年7月5日至 2009 年8月5日(连续停电8小时及不能施工的雨天除外)完工。停工待料(按实际补给),竣工工期提前一天奖50元/天,延期一天罚100元/天。若乙方无故不做工而导致甲方工地的所有损失由乙方照赔,并罚款1000.0元/天,赔偿和罚款的最高额不能超过总价款的30%。结算时在人工费中扣除。确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工程停工,项
8、目部顺延工期。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 2)、项目部负责已完工程量的验收及工程量的计算。 3)、项目部负责各分部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甲方自行管理统一解决工人伙食。 5)、按照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工地现场安排,科学合理的组织劳动力,服从现场施工的调配工作,搞好其它工种关系,配合协调其它工种的工作,甲方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及班前严格的安全检查,保证工程顺利完工。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进行岗前教育,并对该工程安全、质量的技术交底传给工人,做到技术、安全交底不清不明不上岗。 4、严格按
9、规范标准操作施工,做到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5、负责向甲方提供工人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备甲方审查登记,积极参加项目部开展的质量、安全学习以及组织的各种会议。 6、遵守当地的各种风俗习惯,搞好相邻关系,做到文明施工,团结互助。严禁场内大小便(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不允许在场内外惹事闹事和违纪违规发生,如触犯有关社会治安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 九、付款方式: 1)、中途预支生活费不超出30%,其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若中途乙方无故不做工或停工要价,工程未完工,而乙方自愿退出,项目部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只支付应付乙方工程承包款的70%。若验收不合格,所有损失照赔,项目部拒
10、付人工费。 十、凡合同中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同项目部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项目部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结算并清账以后失效,一式三份,项目部、甲、乙双方各一份,(注:本合同与项目部起安全、质量、进度、付款监督作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11、日 项目名称: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宿舍周转房。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施工单位:重庆仁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 项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经本项目部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担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宿舍周转房工程的部分单项承包,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特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宿舍周转房。 二、工程地址:云阳县故陵镇中学校内。 三、承包
12、范围及方式: 1)、按该工程图纸1-6层室内所有的木门窗包工包料及人工所有费用(含所有工艺流程制作安装、各种配件、油漆等)包验收一次性包干给乙方。 四、承包单价及组成比例: 1)、按实做工程量计算均价为150/道(含所用全部材料),单价组成比例:质量占60%、安全占30%、进度占10%,若哪项达不到标准要求,就在那项中扣罚和赔偿,但赔偿和罚款金额不能超出总价款的50%。 五、质量要求: 按设计施工图纸和国家施工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施工人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如质量不能达到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进度跟不上,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另
13、找他人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罚款由项目部确定并在乙方的承包总价款中扣除, 1)、材料质量要求门框10×5cm条方、门页胶合全板门成熟必须满足3.5-3.8cm厚,门框的内边用3-5mm层板扎边(注:所有门框、门页用料必须是松木或砂木,禁止用杂木)。 2)、木材面油漆三边成熟含底漆,漆色为米黄色,必须是喷漆。 3)、每道门的配件必须要用合格产品。 4)、如发现偷工减料的行为,按本合同中的第四项质量比扣罚。 5)、质量保修期为六个月按交房之日起计算(如有人为除外,但必须要维修另计价)。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现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必须服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
14、的指挥和安排,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接受其整改、处理措施,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报施工组、项目部处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在施工中若属乙方的责任发生大小事故、以及它人它事的安全事故,乙方全全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在结账时按承包总额的30%赔偿和罚款, 2)、严格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不了解本规程和不接受现场的施管人员安全教育的工人,一律不准参加该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严禁老弱病残进入施工现场、和雇佣用童工。 七、工期要求 从 2009 年7月18日至 2009 年8月18日完工,竣工工期提前一天奖50元/天,延期一天罚100元/天。若乙方无故不
15、做工而导致甲方工地的所有损失由乙 方照赔,并罚款1000.0元/天,结算时在人工费中扣除。确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工程停工,甲方顺延工期。 八、付款方式: 1)、中途预支不超出总工程量的30%,其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若中途乙方无故不做工或停工要价、工程未完工、而乙方自愿退出,项目部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只支付应付乙方工程承包款的70%。若验收不合格,所有损失照赔,项目部拒付工程款。 九、凡合同中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同项目部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结算并清账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16、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宿舍周转房。 单 项 承 包 合 同 施工单位:重庆仁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经本项目部同原承包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担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周转房工程的单项承包,经甲、乙双方
17、反复协商一致,特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云阳县故陵中学职工周转房。 二、工程地址:云阳县故陵镇中学校内。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 1)、按该工程图纸室内(1-6层)的所有内扶灰、地面、天面女儿墙,楼梯间、踏步等所有扶灰工程,含人工工资及所有自用工具、打扫清理出场等全部用工,一次性包干给乙方。 四、承包单价及组成比例: 1)、按实做展开面积计算(1-6层)的内扶灰梯间、墙面、地面均价为3.8/M2,(天面女儿墙、底层砼地面另计价5.0/M2),楼梯踏步150.0/层。单价组成比例:质量占60%、安全占30%、进度占10%,若哪项达不到标准要求,就在那项中扣罚和赔偿。 五、质量要
18、求: 按设计施工图纸和国家施工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施工人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如质量不能达到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进度跟不上,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若无故浪费原材料、损坏设备应加倍扣罚,罚款由项目部确定并在乙方的承包总价款中扣除,但赔偿和罚款金额不能超出总价款的50%。 1)、内墙(1-6层)扶灰质量要求墙身垂3mm平4mm、阴阳角垂直,所有的门窗洞口尺寸一致,阴阳角满足90度。 在扶灰之前必须将水湿饱满90%以上,所有的砼梁柱表面拉毛、要用素水泥上结合层。 2)、地面原浆收光(清光地面)质
19、量要求;表面所有的余灰、掺渣必须清理干净,要用素水泥上结合层,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纹、空鼓现象,阴角竖直、平整、水平误差不大于3mm。 3)、脚手架必须严格要求在保证稳固的前提下;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须要求作防护时,必须按规定设防护栏、网。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当地安管站的有关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场地清理、打扫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要求执行。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现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必须服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接受其整改、处理措施,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报施工组、项目部处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 2)、严格按现行建筑安装
20、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不了解本规程和不接受现场的施管人员安全教育的工人,一律不准参加该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严禁老弱病残进入施工现场,和雇佣用童工。 3)、对违规、违纪的工人,作警告和经济惩罚处理,触犯社会治安全和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开除工地,其责任与项目部无关。 七、工期要求 从 2009 年7月18日至 2009 年8月18日(连续停电8小时及不能施工的雨天除外)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全部完工。停工待料(按实际补给),竣工工期提前一天奖50元/天,延期一天罚100元/天。若乙方无故不做工而导致甲方工地的所有损失由乙方照赔,并罚款1000.0元/天,结算时在人工费中扣除。确因其它不可
21、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工程停工,项目部顺延工期。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 2)、项目部负责已完工程量的验收及工程量的计算。 3)、项目部负责各分部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甲方自行管理统一解决工人伙食。 5)、按照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工地现场安排,科学合理的组织劳动力,服从现场施工的调配工作,搞好其它工种关系,配合协调其它工种的工作,甲方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及班前严格的安全检查,保证工程顺利完工。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进行岗前教育,并对该工程安全、质量的技术交底传给工人,做到技术、安全交底不
22、清不明不上岗。 4、严格按规范标准操作施工,做到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5、负责向甲方提供工人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备甲方审查登记,积极参加项目部开展的质量、安全学习以及组织的各种会议。 6、遵守当地的各种风俗习惯,搞好相邻关系,做到文明施工,团结互助。严禁场内大小便(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不允许在场内外惹事闹事和违纪违规发生,如触犯有关社会治安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 九、付款方式: 1)、中途预支生活费不超出30%,其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若中途乙方无故不做工或停工要价,工程未完工,而乙方自愿退出,项目部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只支付应付乙方工程承包款的70%。若验收不合格,所
23、有损失照赔,项目部拒付人工费。 十、凡合同中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同项目部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项目部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结算并清账以后失效,一式三份,项目部、甲、乙双方各一份,(注:本合同与项目部起安全、质量、进度、付款监督作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