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 本外币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本外币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管理,确保本行资金安全运行,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因支付结算等需要而开立在境内他行的本外币同业结算账户,各分行可结合当地监管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3 定义 名词术语 定义 本外币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 指以xx银行总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存款行”)名义开立在境内他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的,用于现金存取、资金清算、同业融资等方面的本外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结算性同业结算账户 是指用
2、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 投融资性同业结算账户 是指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的账户。 4 职责分工 部门/岗位 职责 总行运营部 1、 负责对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对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开立进行审批或授权; 3、负责本级(除资产托管部外)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具体经办工作。 分支行运营部 1、负责申请并根据总行批复意见进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开立; 2、负责对辖内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进行监督与管理。 总行资产托管部 1、负责因资产托管业务需要在他
3、行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等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上述账户的对账工作。 总/分行合规部 负责相关文本协议的法律与合规审查。 总/分行审计部 负责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业务的内部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负责对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相关业务的事后监督。 使用部门 因实际业务需要提出同业结算账户开立、销户、变更等业务申请。 5 基本要求 5.1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分类 ⑴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按代理行与申请行所属区域不同可分为同城同业结算账户和异地(跨县区)同业结算账户。 ⑵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按存放级别不同可分为总行级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分行级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支行
4、级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 ⑶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可分为结算性同业结算账户和投融资性同业结算账户。 5.2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开立及使用原则 ⑴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遵循“谁使用,谁申请”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提出申请。 ⑵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有真实业务需要,确因支付结算、资金清算需要的,方可提出开户申请。 ⑶异地同业结算账户和投融资性同业结算账户应当由我行总行级或分行级机构开立,xx地区支行及分行下辖支行不得开立投融资性同业结算账户,也不得在异地开立同业结算账户。 ⑷投融资性同业结算账户和异地同业结算账户的开户行不得为一级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 ⑸县区支行因现
5、金代理结算需要,可选取一家同业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其他支行机构原则上不得开立同业结算账户。 ⑹在他行开立成功的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均应在我行核心系统开立对应的内部账分户账或纳入资金系统等辅助系统管理。 ⑺总行清算中心对开户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起的查询应及时予以查复,查复内容仅限“我行同意开立该账户”或“我行未同意开立该账户”,不得输入其他无关内容。 ⑻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原则上只能开通电子渠道的查询及对账功能,如需开通电子渠道的转账服务功能,需经有权人审批同意。 ⑼向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开户行购买的支付凭证,应纳入我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 6 管理/操作规定 6.1账户开户
6、 ⑴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由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开户、变更或销户申请,经有权人审批或总行批复后,由运营部/总行资产托管部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审批及批复要求如下: ①总行级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由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发起申请,填制《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审批书》(附件2),经业务部门总经理室、总行运营部总经理室进行初审后,提交总行分管运营条线行长审批。其中因资产托管业务需要开立的账户,经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室审批后,可直接提交总行分管运营条线行长审批。 ②各分支行因业务需要开立分行级或支行级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由各分行(xx地区一级支行)以文件形式向总行提出申请,总行运营部统一批复。申
7、请及批复内容应明确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用途以及经办人员等(附件1)。 ③新设分行因业务需要开立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由新设分行填制《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审批书》(附件2),经有权人审批并加盖筹建公章后,向总行提出申请,总行运营部主动发文授权。 ⑵经办部门应根据审批书或总行批复上的要求在指定开户行办理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开户。 ⑶办理开户、变更或销户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的,经办部门应根据审批书或总行批复所明确的要求,向保管营业执照等资料的部门申请提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并填制他行账户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同时通过公章审批系统申请在复印件资料和他行账户申请书等申
8、请材料上加盖公章。 ⑷经办部门应根据开户行的实际情况采取邮寄或上门方式办理。若对方行要求我行至他行柜面办理的,需由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携带账户资料至对方行办理。 ⑸他行账户办理完毕后,经办部门根据回执资料,办理对应的内部账分户账或纳入资金系统等辅助系统,并将同业结算账户情况向分支行资金头寸管理部门及总行运营部报备。 ⑹对于需要关闭的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各经办部门应做到及时核对账务,限期清理。 ⑺总行、各分支行应加强同业账户的预警监测,发现异常开立的同业结算账户,应当及时销户,确属冒名开立的,及时向开户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机机构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违规开立的账户应当对分支机构
9、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2他行电子渠道 ⑴开通、变更、注销他行电子渠道支付转账服务功能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审批书》(附件2),注明用户角色、操作权限等有关信息,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 ⑵他行电子渠道业务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应提回他行回执资料。经办部门应审核提回的资料是否与审批书的内容相符,并根据审批书及回执联设置用户。 ⑶对于开通他行电子渠道转账功能的,记账、复核、授权角色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可相互兼任。 ⑷对开通他行电子渠道的,若持有他行发放的USBKEY等安全措施的,必须纳入重要机具管理,由各用户妥善保管
10、不得随意携带外出。 ⑸他行电子渠道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保证专人专用,严禁用户名及密码泄露。 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查阅网银用户的登录日志以及交易明细,发现非正常营业时间登录网银、划款金额巨大等可疑事项必须逐项落实,谨防风险。 ⑺对于注销他行电子渠道相关功能涉及安全措施的,电子渠道用户还应作废安全措施。 6.3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⑴经办部门向开户行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凭证购买审批书》(附件3),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向开户行申请。 ⑵对于购买的他行支付凭证,应纳入我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凭证、印章及支付密码器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并遵
11、循不兼容原则。 ⑶凭证签发时,应根据审批通过的资金调拨审批书,填制对应的重要空白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同时应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若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需加载支付密码的,还应加编支付密码。 ⑷已签发完毕的凭证原则上应在签发日当日递交开户行办理业务,最迟不得晚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 ⑸经办人员应根据凭证存根联及回执联进行内部记账。 ⑹凭证作废时,应在原凭证上加盖“作废”印章或剪角作废。 ⑺对于通过邮寄方式购买他行支付凭证的,应落实专人对寄送情况进行跟踪。若不慎出现遗失的,应及时联系开户行,并根据开户行相关规定采取措施,不限于挂失业务。 6.4资金使用 6.4.1存放境内同业
12、结算账户的资金使用按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方式和转账方式,其中现金方式分为现金支取和现金存入,转账方式分为同名转账和非同名转账。 6.4.2通过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审批方式进行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按照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设置要求执行。 各经办部门分别填写《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现金支取业务审批书》(附件4)和《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金调拨审批书》(附件5),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6.4.3总行级及xx地区支行级同业结算账户的资金使用,实行单日单笔累计限额管理,审批权限(包括网银等电子渠道的支付)参照附件7执行。 总行资产托管部、各分行及下辖支行级同业结算账户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13、可参照xx地区支行执行或自行确定。 6.4.4审批同意后,经办部门应根据他行办理方式的不同选择通过签发凭证办理或通过电子渠道记账办理,其中现金支取只能通过签发凭证办理。 6.4.5办妥资金划转业务后,经办部门应根据审批书和提回的业务回执或电子回单,处理本行内部账务,并与他行核对余额是否相符。 6.5 对账管理 ⑴对账工作原则上应由经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账人员不得兼任记账工作。 ⑵存放同业结算账户,应每季至少对账一次,并编制对账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联系,如有未达账,应按未达账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由专人跟踪落实。 ⑵对账按照发起方不同分为开户行要求对账和我行主动要求对账两种
14、方式。 ①开户行要求对账是指他行通过邮寄或电子等方式主动发送对账单或对账数据至我行,我行根据他行的对账单进行对账。 ②我行主动要求对账是指我行根据内部管理需要,通过上门对账或电子等方式进行对账。上门对账需制作对账单,列名需对账的账户及对账期限、对账种类等信息,并指定专人至开户行办理面对面对账。 ⑶对账时,经办人员应根据他行的对账单及对账期限,与我行对应内部账分户账逐笔核对交易日期、发生额、余额及交易对手信息,或与各资金系统进行余额对账。 ⑷若发现对账单发生额或余额与内部账分户账明细或各资金系统余额不符的,必须查找原因,采取以下措施: ①若为正常未达引起的,且不符原因是由于本行记账
15、而开户行未记账或开户行已记账而本行未记账等正常原因引起的,对账人员应编制余额调节表。 ②若为本行记账错误引起的,应立即调账; ③若为开户行记账错误引起的,对账人员应通知开户行进行调账。 ⑸账务核对相符的,对账人员应在他行对账单上记载对账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印章及对账人员签名,一联他行对账单回执联根据他行要求进行反馈,另一联他行对账单留存联可与对账资料一同纳入账户资料或专夹进行保管。 6.6 档案管理 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料按“一户一档”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开户申请书、印鉴卡、各类协议回单、各类申请书、各类审批书等。 6.7检查与监督 ⑴各使用部门对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检查一
16、年应不少于两次; ⑵各管理部门对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的检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7 合规依据 7.1外部合规依据 序号 外部合规依据 发文单位 生效日期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2014-6-24 7.2相关内部文件 序号 相关内部文件 发文单位 生效日期 1 《xx银行外币同业清算账户管理办法》 合规部 2009-06-26 2 《xx银行人民币同业清算账户管理办法》 合规部 2009-06-26 8 附件 附件1:xx银行xx分行关于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请示 附件2:xx银行存放
17、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审批书 附件3: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凭证购买审批书 附件4: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现金支取业务审批书 附件5: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金调拨审批书 附件6: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有权审批人 附件7: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金划转权限审批表 附件1 xx银行XX分行关于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请示(模板) 总行: 因 (如业务发展)需要,特申请在XX银行XX分行XX支行开立人民币同业结算账户_____个,外币同业结算账户_____个,具体清单详见附件。xx银行XX分行拟开立账户的相关信
18、息如下: 金融许可证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税务登记证件编号: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证件类型: 负责人证件号码: 妥否,请批复。 附件:xx银行XX分行申请开立同业结算账户清单 ____年____月_____日 - 16 - 附件: xx银行XX分行申请开立同业结算账户清单 开户银行 拟开立账户名称 币种 账户性质 账户用途 实际用途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经办人证件号码
19、 说明: ⑴账户性质: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⑵账户用途:分为结算性、投融资性 ⑶开户银行类别:分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其他分支机构 附件2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审批书 年月日 业务种类 □开通 □变更 □注销 账户名称 账户种类 □基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20、 币种 账户用途 □结算性 □投融资性 开户行名称 原因描述 账户经办人员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子渠道信息 □开通 □变更 □注销 电子渠道功能描述: 用户及权限描述: 预留印鉴是否需要外带 □是 □否 提出申请的业务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部门公章: 总行运营部有权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分管行
21、长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他行账号: 账户名称: 币种: 开户行名称: 对应内部账账号: 对应内部账户名: 年月日 注:1、开户申请书回单作为审批书的附件归档;复印件交与各备案部门备案留存。 2、因资产托管需要开立的账户,由资产托管部审批后,直接提交运营分管行长审批,无需总行运营部审批。 附件3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凭证购买审批书 年 月 日 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购买票据种类 数 量 购买人(A) 购买人(B) 有权人审批意见:
22、 凭证保管人 签收签字 附件4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现金支取业务审批书 年 月 日 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行名 行内对应内部账账号 本次现金支取的要素 币种 支取金额 票据种类 票据号码 当日累计支取金额 (含本次) 审批人意见: 审批人签字: 日期: 附件5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金调拨审批书 年 月
23、 日 □同名转账 □非同名转账 转出账号 转入账号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行行名 开户行行名 本次转账的具体要素 币种 金额 票据种类及号码 事由: 单日累计转账(同名或非同名按转出账号单独累计)金额 审批人意见: 审批人签字: 日期: 注:该审批书中由转出方存款人发起。 附件6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有权审批人
24、 业务类型 总行级 分行级 支行级 账户开立 分管条线行长 总行文件批复 账户变更、电子渠道开通、变更 运营部总经理室 分行运营部总经理室 账户销户、电子渠道注销、凭证购买 二级部负责人 作业中心负责人 支行运营部负责人 附件7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金划转权限审批表 (总行级适用) 业务 高级(副)经理 分管总经理 一级部门总经理 现金支取 2亿以下(含) 2亿—5亿(含) 5亿以上 非同名转账 3000万以下(含) 3000万—1亿(含) 1亿以上 同名转账
25、2亿以下(含) 2亿—5亿(含) 5亿以上 注:1、该表金额为等值人民币。 2、xx银行因资金清算需要开立的总行级同业结算账户与各分支行同业结算账户间资金划拨视为同名转账。 xx银行存放境内同业结算账户资金划转权限审批表 (xx地区支行级适用) 业务 项目 支行运营经理 支行运 营总经理 一级支行行长 xx地区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总行运营部分管总经理 总行运营部总经理 现金支取 1000万(含)以下 1000万—5000万(含) 5000万-1亿(含) 1亿-2亿(含) 2亿-5亿(含) 5亿以上 非同名转账 500万以下(含) 500万—1000万(含) 1000万—2000万(含) 2000万—3000万(含) 3000万—1亿(含) 1亿以上 同名转账 1000万(含)以下 1000万—5000万(含) 5000万-1亿(含) 1亿-2亿(含) 2亿—5亿(含) 5亿以上 9 版本控制 序号 编写/修改提示 版本号 1 合规体系文件修订 4.0 2 3 - 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