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东拆迁委托合同000城东拆迁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人):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被委托人):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拆迁补偿项目的委托人,拟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开展拆迁补偿业务,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事项1.1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处理拆迁补偿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进行拆迁协议的洽谈、起草拆迁协议、办理拆迁手续等工作;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代表甲方开展拆迁补偿业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并为甲方争取最大化的利益;1.3 乙方代表甲方开展拆迁补偿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第二条 委托
2、期限2.1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_(年/月/日)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_(年/月/日)止;2.2 若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代表处理拆迁补偿事宜,应在委托期限到期前提前与乙方协商续签。第三条 委托费用3.1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_万元,作为代理甲方处理拆迁补偿事宜的报酬。3.2 若委托事项需要扩大或变更,甲方和乙方应重新协商委托费用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四条 委托范围和责任4.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建议,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以便乙方代表甲方开展拆迁补偿业务;4.2 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事项给予明确的回复,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示以及相关资料;4.3 甲方承诺为乙方代表甲方开展拆迁补偿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自觉遵守乙方处理拆迁补偿事宜的决定,不得干扰或阻碍乙方的工作;4.4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并尽力保障甲方的权益。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5.2 乙方对于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责任贯穿于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限届满后,不得因解除本合同而解除保密义务。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方和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承诺,任何一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6.2 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合同解除7.1 合
4、同期限届满、甲方提前终止委托、乙方违约未能履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形发生时,本合同视为解除。7.2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关问题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争议协商期限为三十天;8.2 如经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9.2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效力、解释、修改、变更或撤销,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9.3 本合同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_签字:_日期:_乙方(被委托人):_签字:_日期:_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