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出、活动协议书甲方: 路易传媒 (以下称甲方)乙方: (以下称乙方)一、 活动内容甲方决定举办: 2015年四川汇通好运轮胎(四川区)经销商大会 1、 活动时间: 2015 年 3 月 19 日2、 活动地点: 亿臣国际酒店 3、 活动场次: 1 场。二、 活动费用、结款方式:1、甲方向乙方支付现场演奏费用共计: 元(大写: )。2、甲方在签订协议时以 转账 (现金/转账)的方式预付协议总金额的30%给乙方作为活动预付款,计: 元(大写: );活动余额在活动结束后五天内(或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即 2015 年 3 月 24 日前。三、 权利和义务:1、 活动场地、电
2、源由甲方提供(本次活动的电力设施等,由甲方提供与酒店协商,乙方设备入场酒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需要由甲方提供。);2、 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演奏节目赛马祝酒歌等,包括但不限于5名演职人员及大提琴等相关乐器,并严格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保证演出的质量;3、 会议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循保密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关系、合同金额、演职身份等;4、 乙方人员必须提前到会场进行不低于3次的彩排,若因乙方人员迟到、缺席、中途退出或失误等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倍;5、 会议期间,乙方人员的乐器应自行妥善保管,若因乙方自己保管问题而造成的损坏,甲方概不负责;6、 会议期间,甲乙双方的安全问题由各自承担;7、 如发生争执,双方不得圆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有关部门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四、本次活动(2015年四川汇通好运轮胎(四川区)经销商大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