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头
**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xx
会议地点:xx
出席董事:xx
**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3人,实到3人。所有出席董事审阅并签署了本次会议决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桥至云池段改建工程项目收益债券发行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批准,建议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负责与本次申请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的有关事项;
二、本次项目收益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7.8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最终发行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国家有权部门批复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签字:
**:
xx:
xx:
**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