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电话: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立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乙方指派 、 、 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 律师担任组长。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 年 月 日结束。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2、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1. 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
3、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2. 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1. 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 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2.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
4、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 %另行收取代理费。3. 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 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 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双方责任1. 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2. 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5、解除和终止本合同。2. 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 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3)甲方累计 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八、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