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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
团委例会制度
编号:TW--03
批准:
制订部门:
团委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团委工作例会是团委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是体现团委集体领导群策群力的主要方式。为保障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这一制度,作为召开团委工作例会的规范。
2 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团委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为在杭团委委员及在杭的本部各团支部负责人。各俱乐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3 会议召集。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地点设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中午12:30,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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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主持。团委工作例会由公司团委书记(副书记)主持。
5 会议程序。团委工作例会原则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1 在杭的本部各团支部、俱乐部负责人简要做上一月工作的总结汇报和下一月工作计划打算;
5.2 团委副书记主持研究需集体决定的重要事宜,通报上级的工作指示和各团支部、俱乐部工作信息,布置下一阶段任务,学习重要文件和理论文章等;
5.3 参会人员补充发言;
5.4 讨论审议各种问题;
5.5 团委书记作总结发言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6 会议纪要。团委工作例会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团委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应当保密。团委工作例会应当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当公
3、开,报送公司党政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在各级团组织督促下执行。
7 会议纪律。为保障团委工作例会的正常进行,所有参加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7.1 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向团委请假并征得同意,否则视其旷会,各应到会人员连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全体会议的,列为考核不合格,按共青团干部相关管理
办法处理,同时取消本人当年团内相关评奖评优资格并向该支部同级党组织汇报反映相关情况。
7.2 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不得喧闹,保持会议地点安静。
7.3 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个人形象,保持会议地点的整洁。
7.4 会议决定须保密的事项,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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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8.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团委,经党委书记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