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为充分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怀和爱护,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补助对象 凡生活确有困难的本院正式职工(会员)、退休工人都可享受困难补助。 (二)补助方法 困难职工补助,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三)补助标准1.定期补助:目前暂按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下列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本院职工最低生活费每月定为300元。2.临时补助:(1)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可根据抚养家庭人口多少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无供养的补助300元。 抚养一人的补助400元。 抚养二人的补助500元。 抚养三人的补助600元。 参加人寿保险的不补助。(2)职
2、工家里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可根据不同情况一次性补助500元1000元。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3)职工因病住院开刀治疗,可补助营养费100元。(4)职工患严重疾病确实在家休息,六个月以上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可补助300元1000元。(5)职工家属(指无工作的)患重病住院治疗,自己负担药费较多,家庭生活水平又属偏低范围,可适当给予补助。 (6)享受定期补助或生活水平属偏低的职工子女上学,学费额较大的,可适当考虑补助。(四)补助手续和批准权限1.对公司困难职工要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职工抚养人口清,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补助报告。2.公司要
3、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员工的申请报告后,要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并定期组织讨论研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半年研究讨论一次。3.职工困难补助经公司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总经理签字后领取困难补助费。(五)凡违反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补助1.凡违反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规定者。2.违反计划生育造成生活困难。3.受法律、治安处分者。4.工作不认真,完不成工作任务者。5.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罚款处分而造成生活困难者。6.因购买房屋而造成生活困难者。7.非因公遇特殊事故去世者,已由有关单位给予经济赔偿的,本公司不予补助。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精选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