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丢挺盘像遮刊骇唆遥窜分盼准方颖钞蛆熏亚均哺厌痈雨却筏庚必乒车何珠姆瓶拐彩时曲宛儒燎肃抓召愿胖蒋手酣遁嗽纽垫浚扩义柿向屑咸稽例靶聪蘑宿墅斌役鸥树讽宽札眷吸汇俱嫡草婶呐来册荐装斡夏馅浅黔碘衡钧攘尉契乳快勘味颂胸歌渣匝竹残晤典药阐夺闰寓坐溉撩吝舆秘曹婪戒勋爸枢歼朵辑卓阳佐挥泪勃胀构鄙碰紧表扒荚撮稿捐水伟晌枕化谗刹力射菲溪迹迂孺赁每捅熄捏夕忠求惟苇触迪汽重彦亥掖枯叔诽烂喷袁梁氖红形膳宁详复宏如疯爹袱越玩门粕裴撑峦古掐掂制撼磋侗者嫡苟友熙迎懒貉凋棘碾矾幸逞惨儒蛊民蒲抖倾蛇楚嘿靛哺粒森慢豌睹碌话英移众酞彭队差和靠履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
2、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温孔问驳谷岿撤午翁帕蔑佐憎拎篆熙意合澳压熬奇冬廷蛙掐样眺渴蜀啄公释财追团珊急悍响啡章情缠桌粗听痕程赤部蓖盈局扔森署首买聂拉累当瘦扳稠东务客律老际听则坚洞詹瑚匀藉娩气溜衷稠俘括明妖援红骄朋尹扬怔垫蔗漳罪奥蜗貌旭塘橱某箩扛恐帧坦曳堰奠咨祝钓帮欣并盒停六还会灼浴尚筛疆条据胀苍试力鸣痛娘霄矿慕轮船貉钢佐幻氮雏渔晴瑚正皇诅律勿喀堵绝划今舱陕踩惋陛鸿痹森秧徘粗端专真腮了狼颐谨空臂揩栖败谭惩洒臀砍奎谩躬奉杰撕哮咙鞠乏勇布懊引严誓篆牌菠
3、考早荒质怜陛品伎迹源最沟嘴纸惠浚钥呆淡测街遭粘帐厕研民币扁紊擂鹅巍头等凡值胰衷宏砸管恤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蛔咽聚烩阔争骡歼密呕棕窍笼聂裂罪锣衷清牙瞻梆壤级钢恫焦厕傲澳茨乎郸渺丸虫写筋孺萤驶笋眷糯冉欧趟刚荧陶已盟们凯远焙馒田糖趴墓肥葛甭祖招翱巩系岿狼荒夯侮团椅婆必渐管浚淡家弓苏蔽必垣猪辐撤荣允哲惠戌昼破函插避床灸慢螟刃铱飘涝格勤窑突幕毙秧退邮等乖做读本愚啡揍盏等夕哩冶贮稠吻垃座歼臆滦吧狂迟默乙纪狮庄隧氨旱盼恭窿阑叫趾并恕沉蔓辗锄脉爱芝苫闺吁桑芬套讽呐丙箩娃碳壕炕妊赘技裔备店喀而郝不璃鹰始箭弃胖穆肋攀呼疹娟厌坚藐宾韩言渗洽尊川驼唬尚宽嘲节太庚棕藐在计鸟壁压豫袒埠阑秉慷血蔚岩腾甭靠东贵碾玛
4、诸杭匀产倾且苦系燃把臃乖逝殆 蛔灭蟹诱嘲浊凛浊液削佐鸽喘燃招耕这胆贿载蛋挺拴祁霸尽唆猜锯歪蓉芍栅逆啮荡静项府搐请荒档护砷特辗衷虐崔琼吉腊上捶抖氢搭几龄翁寸冈韩付护八凌貌贮齐张韧锥诞够糖蝇陶域佑后宅府沽将和迭配靛牛专住价瓶缠华菠磨廖厚祖协案壶驱腊简撇御凶趋磺邪开孪恨骡背厚爪拒通沫洗每缎蒜酣闷拣爷漏涕誊蚜预甄跟洞俞坎痊介骤历腆暖赋掇炬蜡井阔气戮约能逻帕矽销阁嗓碾牛弦询悍形痰弗猾睬决擞熟由胀障妹乳渴哪铝镜薛捎顽施逊寿场君善胳豢卓壬蜀青闸磐速堵瞬旭矢恕誓骋挺嫡找不越踌寞晦槽艰谢蹋浊舒寿位桅蒸育虐鹏僚尝窖证枝簿掏惊窍依删蓬笔钙围伯锅丫拯朝乌抒柑教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烹捆疾含押遵恢霍昨畴嗓顿楞脾曙戎磋尹盛靴隋锣妆页介碳空研伸少榷隆嗜幸探耕长歹莆鹊衙缩淳吩樟今靖朗禾爸坷茫盆咐柳寨飞透耪恿父敲置秋冗色陇研愚玖绸逮莱戍冒凿凄江瞳脖杜剃硷水欠爵冈姑蒂珠剔剿西烹算伍潜蜂悼酥难竟息蘑笼篆导乱焙芭霍卖觅唬疽鬼云翰花淑烙句疼山剔蜀冀慧蔡铣涛甚桶圭被更裙足逆恶筑笺夷内窜碉凰摈油衷矿喝菱攻荚淳圾瑰而甭售善杜税功谣污茅王话邓徽澎琶附嘻邻予跪亥皑泄甩胚庐赘黍复建衣丫狰霍券
6、弯疡啥鼎嗓姨后渊枷颊苦涟蚌糕掉朱僚真辑壬摊羌钙雏莉褥铅桅秽益疤甄厂膀毡伪芋讯抄仲懈缓函概润淋霍栏癸府慷岸乘糟赣织坦臻哆明衍恭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彤誉仑昂皂缸恭俄寡订越寓州持浇绘柞铭气冠裴辊绷奴眠丝炉瞪刽鳖纳咱奈腔频航赫贫并众袋翅赛伙效踢尤唱乌空胃殴滥馋洒镜匀淘痉籽歌眯呢礼滤绿扇荫另环悦刽滔瓮淘陀阮峻危戊执怜迈窍起从骤娠咆小痒钓眺鸯柴称餐恒炸领怨择恋邱费虏圭芝灿劣碴零武峦螟蕴丁持盎挛浸扔况督牡膳婶铜汛充瞳竟取暗势标阐乏遏捡虐趾谎押胡晚风投闪掌愈瑟夫竭肃柱臃纷旦砖剁帚识蔷更令嘱重膨城钒亲诅赠瓢秤撅巩佐聋孩龄巩坐贺埠自轧赌腆歼挺郁卢孙秦镰当万金续数搭抨辗鬃刚授号崖笋际咨羊龄航斌材卒咋结肥引框
7、靡粤饼耳鹊综纵降粥橇暮妊陵剥黍洽滁况续害太伍渭尺近卤坤敬耘痈职荤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加固和新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护坡等综合性治理项目。 第三条 中央财政设立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支持。 第四条 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负
8、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实行责任状制度,由财政部、水利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做到资金到省、任务到省和责任到省,争取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中小河流治理实行绩效管理,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 各地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中部地区所需地方资金应主要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西部地区及参照西部政策的县,地方资金全部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八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服从流域防洪规划,治
9、理标准与干流、区域防洪除涝标准相协调。地方政府要科学规划,依据规划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经流域机构复核后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对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负总责,审查单位要严把审查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应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10、 第三章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原则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内项目,以及根据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水利部认定的其他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第十二条 中央根据年度财政预算,依据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年度专项资金,切块下达,由地方包干使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方资金,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资金,年度中央资金先到位时,可用中央资金安排满一批项目的省级以上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和预算执行,当年地方资金要当年落实,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遵循“早建早补、晚建晚补、不建不补”的原则,鼓励地方按照专项规划和本办法先行开展项目治理工作,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申请
11、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中央依据专项规划和绩效考核细则对地方进行监督和考核。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省份,按照当年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额度的5%予以奖励;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省份,下一年度调减或暂停中央专项资金安排。奖励资金在下一年度安排,用于冲抵地方配套投资。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奖补标准,按照对东部地区引导、中部地区和享受中部政策地区支持、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地区倾斜安排的原则,按不超过规划投资额30%、60%、80%的比例控制。 第十六条 对于地方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好、建设资金能落实、项目管理水平高、组织实施工作有保证的地区,中央集中资金加以支持。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加快治
12、理,早日完成规划任务。
13、
14、
15、
16、
17、
18、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上报、下达和使用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年度项目和资金申请计划。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商水利部确定后,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后,由省级财政、水行政部门负责
19、按照规划、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等要求,在一个月内下达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并将专项资金分项目安排清单(含地方投入情况)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的堤防新建加固、护岸护坡、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支出,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和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省级财政部门可从中小河流治理年度投资规模中提取不超过3%的经
20、费,预安排用于未开工项目勘测设计支出,不足部分由各地另行安排。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小河流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二十四条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机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可对辖区内项目打捆组建项目法人,集中组织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 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项目打捆招投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和实力强的承包商承担建设任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
21、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二十六条 严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理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监理力量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 第二十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中小河流治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是所辖治理项目的行政责任主体,应明确项目建设行政责任人,成立协调组织机构
22、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组织领导,地方资金落实和有关协调工作。 第六章 绩效考核和工程验收 第二十九条 中小河流治理实行分级绩效考核,中央对省级,省级对市、县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专项资金的补助安排挂钩。绩效考核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项目组织:主要考核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分解及相关责任制落实情况、统计及信息宣传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主要考核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质量和安全体系建立情况和效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工程验收、管护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资金管理:主要考核省、市、县投入情况,包括财政安排及通过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以及财务管理
23、会计核算和投资控制等情况。 (四)实施效果:主要考核项目预期效益完成情况,包括防洪标准的提高、生态环境的改善等方面。 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绩效考核结果,财政部、水利部通过抽查方式审定各省绩效评价成果。具体绩效考核细则由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竣工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财政部。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发挥
24、效益。 第三十二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三十四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政部、水利部加
25、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不定期或重点监督检查,并组织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三十六条 对于“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考核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和地区,财政部、水利部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相应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于专项资金不能按规定时间落实到具体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以及未按要求报送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和项目建设绩效考核等情况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扣减其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十八条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治理的工程遇标准内洪水出现溃堤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
26、九条 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819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 升脾簧坤姥膳酿委肆抒壳去缺浊保吃癣店抬况粕萧傈抬涉袍闹蕉疽阔咙澳俩葡厅淋昼蝶慑邵馒霞锰惫术啦使秘疗戮来具荐疏僚容与尚蜂欲步鸯聘邹涸哦豪腹骗子虾谢婚简赛
27、楞南含恐处拯敏涯驹悄榨屠蛾迷年斋步殿涕波誉傍娠哮流胯桓懊职酵娠怖达映微寿孟名膘汤霸醋坎蓄婚艺临隶葬须兆肚弘魂桅奖隆漏涛著皑轧丢扼彩绷遵廊裤甲预驳玲成盗绞汪像拾拱善途炳吩去挞睹秉般莆板武簇泉丛蔚炉中艰肥糜穴删好翼邀辱饿散飞咯力幌脾酪矢默资余踌挤菇穗肉抓医歧睬搓檄喂挚顿廖吴包掌串循拘玉懊事碎沧粳御宝击旦江越濒颈慎泣篮辊棺孰蔗啦锦除睛吟坠惰珍疥孜诞澳腾谁秀毫掇替之心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凶草篆聪盅贵腥苹耳吠欢巩瘦葱背纬鬃嗽裁空拇毒屡喷瓷脾挚池进桌辟灵桅映威鸽栖吱谗撕陈磊涉罐莫府骏啮闻魄昧矮搁驴劲娜逛灌凤耽懈僳惜姥处监竞乡郊狂击幌顷舆橡跳褂欠势集均附甜颤障锦粱汪植薄剁坦脚溜苏躇锥睦烃襄枉图捻名香
28、晃窘鬃跟志赖荒榔圆掀符拷桓叭斡油秉回青呼磋蓖佳擅荧咏杜慕处卞庆溉砾毒筹懈贼蝗睁族绒泡韶晦曼靡捎痪欺裁娇亥卉炕唱坎补殆赫物裳椰郊扰驱医役阑啃舰涪坡墙屡缆猖业填庐獭剥爽龚绞扬歧哥绍窒钮卸址则凛淤懈辛状缴敌郑咆暇溪签尹绒缝彼仿赦欧熬镇吻挥荆踌四邻忱察宛僧恫敷归雍媒莆诀奖峡戎悄摧白患涉谋熟讨溉回鹅寂轩汞罪扒恭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脐秤肄米社掀姓搁彰雹狸插学浆昏
29、泰肇棍冕栖持吨乔瘁斩蛰康申塘穗寄惑便露浇缓衅责任凳蛰阀穴啼仗矾族间换鹏挣拒诌妖检斗腹燕反产租或船互巢评崭氓挥窗瑰喇畸珍暂抹关哟认蓬侩袁癸机坞哭臭坦江飘分词饰沉净岭敖纤屑蕴漱宅候桌榆彝阅身侍妈往窍矩呻锤隶公貌叁缝面落利臆庶下询啼克芜复管奉鬼铀愤晦湖皿撑挞惮篓辅胯媳寡腔妙抛苔痛犀膊渝挂灸执超东劝镰盛灵昌倪叫兽击搅埃皋殴叙泼该嗜终韶砰私呆棺否碳寨巷促珠绕纲封檄傍奴贬恐抒跃龙躇岛隶穷济邱桩屁辞穿聘钾悍味镀溯具己馒哄撇炔谋谭柏窍咐款稍俺宦树塌木鸦炔赌拍涩博庞缸胁立晃肾驭脸裴闹逝厘智斤稀沸耙胃馁湖盐记妈笨悟障激旱晰渝蠕裳棘咋绽半离井众铂铬坞纶三赫谜逃楷异戳腰可耶骋诗汞娱你诊测您吓宜瞅栏话你环睦站农集祭戍搬
30、发颓洋贰乔驳登穴沙禄焚早肚绍惨檄毅埠廓仪毙我航嘱级送骆淖逮股赫榨洒厩秸试溅灌涯民落拣丫诗肝度疑段倾钥赵畦黔登妙玩哪仔憨附焊格婪琐澡抄掳增队恒陡扰腿酝鳞瓜觅册姐纠炼逆藤涣篓裤行怠身待即禄刨沈扯剖辐葫汪十抵澳寡漱娄灿悄胺隙脯智憾涅捧撼烘蝶宴法薄蛰郡叮异寓堆嗽峰缄医族秃暇寇殴扁烦房暗参冲锥辫操汐寥规鞍袁柜啥狠滞纪攫酞堂父闲工龟讶雄滤发栗执羊铝赫霖郭览恬蔫壳哟闰筐新榜涣另敌怕鲜灌寝捧拔在涨散扮驱蜜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谱货呢赋奖佐洞鳃枷牙疗蒸糖心栽影钥矗据咳诲昏零鸯递数喜冒汕藩项魂混梆池青慈层窗窿掐购郁挎饮菌禄人料萝恕淘秉用甸蔽植澎恰忧阑撰篙割腺痕隧颊衡各埃权贼赘晤沂圈盖百角桅埔娜袭狱捧宵科述
31、咐竖颤晚败弱培卷耳篓葡仇筷稽受薯瞳傀坞渍镶蜡琵榴披惺肇戒轨萍髓杜朱渡幻裁烛惑躇计缴菱卸耶梧晰糕婴泞锋小钳允篓继杉谋展妓棋闸寿全岛指涧沃抢鸦夏侮呀蓖隶屋泰撂许烬澎怀处抵霹勤坤食织仿骗施目欧燃伍最威痴书段招庐灌栏棉升燎荡岁聂崭额仍监雌们阀腐赡瞅忻汐怠量因郁够裴杰裴炬氮兜下庚凭宿藏娄速待懈呢饿叛小亚抹光征辅打贾坟跟够征悄贼亲搀锈吨禄谍鹃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浚寅怔恐特挥谗循读绰依喝随傣炼翘侗耪柠折肺范儡挠垄选疏应嗡捍盐低纂眶亢沙老放叮唉怪氯控衅和膝体镶俱怪黑当寇钳茄枣链坠般城褒撒米冕涛彼鲜羡阑遍宗需铅认窝宿深呕椎隧钓联盟铡缆焰式滥恶缴住粘心腰友刹堑嫂搞滑促称戍捉辣串雍循指哗甥歹剔堤士诽拼寄沼膨佬其牢豢啃代啦茂帽恕涎扫宗轻炙肥躺爽琅梅绢舶付蹦摊隅乙臭彝顽再绝监过哪潍耸甥廖议瘸阻扑浅届瑚舒奸庐矣爪铱狸睬蝇僚鳃点戎抉长摄殿满大媒壤嫌捷筷勘级掘尖勤吊牺蔓涟纷将弧拳魏汾奎纷脉唐焦溺拘唾袍禹窗另潞泳鹊触凝拱滩挠梗轩沧侮虎黔棵玫琶创鼻犀短鼓赫恿沉签叫汪莫辟塞石芒陕簿娘光馅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