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蚌埠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下,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蚌埠市高新区,属于蚌埠市高新区文竹苑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该房屋为: 3室 2 厅 2 卫,建筑面积 128.04 平方米,装修情况 已装修 。 第二条:房屋用途
2、 该房屋用途为: 居住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 身份证 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 身份证 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第四条:房屋改善 (一)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装饰 装修、添置新物品的范围: 不影响甲方二次装修、不破坏房屋结构 ,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13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4 日,共计 2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
3、该房屋;乙方若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至少提前 6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至少提前 30日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 (1)第一年租金:2013 年 6 月 5 日至 2014 年 6 月 4 日, 1750 元/月,租金总计 21000 元(大写: 贰万壹仟元整 )。 (2)第二年租金:2014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4 日, 1800 元/月,租金总计 21600 元(大写: 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 (二)租金支付时间: 租金每半年交一次,第一次为签合同时交付,第二次为2013年11月4日
4、以前,第三次为2014年5月4日以前,第四次为2014年11月4日以前,若租金不按时交付,房主有权扣除2000元押金作为违约金,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 (三)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或转账(现金交付可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据,转账需乙方保留转账证明) 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如数归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5、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证。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 甲方应与 2015 年 6月 4 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燃气卡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 租赁期限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6、乙方需向甲方结清应承担的房屋设施,设备损失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者故障,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委托甲方维修或者购置新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转租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 第十二条:遵守法律法规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十三条:安全问题 乙方在租住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7、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3 日。 2.欠交各项费用达 500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乙方不得在该房屋中进行婚丧嫁娶等特殊活动,不得在房屋中坐月子。 8.其他: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如由此引起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需承担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8、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装饰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45 日通知甲方,并提前 45日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且支付未返还房屋这段时间的房租(不满1月按1个月计)。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9、决或者申请向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乙双方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三:《其他相关费用交接表》 附件四:《房屋交接确认表
10、》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甲乙双方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2-1》 序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单价 (元) 合价
11、元) 备注 1 空调挂机 台 3 1200 3600 2 燃气热水器 台 1 1200 1200 3 油烟机 台 1 700 700 4 燃气灶 台 1 700 700 5 坐便器 个 1 500 500 6 花洒 套 1 200 200 7 洗脸池 套 1 300 300 8 洗菜池 套 1 300 300 9 整体橱柜 套 1 1500 1500 10 铝合金玻璃门 个 3 450 1350 11 套门 个 3 550
12、 1650 12 晾衣架 个 1 300 300 13 木地板 m2 80 150 12000 不足1 m2按1m2算 14 纱窗 个 9 100 900 15 卧室灯 盏 3 80 240 16 普通灯 盏 9 50 450 17 客厅灯 盏 1 400 400 18 吊顶灯 盏 2 150 300 19 墙纸 m2 200 50 10000 不足1 m2按1m2算 20 床 张 2 700 1400 21 2.3米大衣柜 套 1 150
13、0 1500 22 2米大衣柜 套 1 1000 1000 23 冰箱 台 1 900 900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2-2》 序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24 全自动洗衣机 台 1 800 800 25 液晶电视机 台 1 1400 1400 26 1.5米床垫 张 2 300 600 10cm厚 27 茶几 张 1 220 220 28 沙发 套 1 2000 2000 29 窗帘 个 2
14、 400 800 注:其他未注明物品如管道、线路、窗户等另行计算。 附件三:《其他相关费用交接表》 项目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1.水费 2013年6月5日 2.物业费 2013年 月 日 3.电费 2013年6月5日 4.电梯费 2013年 月 日 5.燃气费 2013年6月5日
15、 附件四:《房屋交接确认表》 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退房确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精选范本,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