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保密制度第1节 总则第1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2、 公司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2节 公司秘密的范围第3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 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 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
2、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4、 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工艺、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行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的内容等。第4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2、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 公司开发、与合作方交流中的秘密事项(各类合同协议等)。4、 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5、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6、 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7、 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合作渠
3、道等。8、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第3节 密级分类第5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第6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开发、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所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产品开发资料,各种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2、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3、 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4、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第7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开发、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所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
4、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管理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资料。2、 公司与外部高层人事、相关业务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3、 公司薪金制度、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机密码,重要光盘、移动储存介质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4、 公司大事记。5、 产品图纸和相关资料。6、 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7、 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8、 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9、 公司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第8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所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
5、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2、 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3、 综合管理部、业务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4、 重要部门的安保情况。5、 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6、 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7、 何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第4节 保密措施第9条 各秘密知晓范围1、 绝密级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2、 机密级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3、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第10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
6、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第11条 总经理服装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任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任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第12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13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第14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滢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第15条 总经理办公室及机要部门必须加强安保措施、严格保管钥匙,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进行检查,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第16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
7、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措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第17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第18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第5节 保密环节第19条 文件打印1、 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2、 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打印。3、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20条 文件发送和 E-mail使用1、 文件打印完毕,由专门人员负责
8、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2、 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3、 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转交给其他人员。4、 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5、 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使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第21条 文件复印1、 原则上保密文件不的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2、 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3、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4、 一般复印文件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5、 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第22条 文件借阅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根据密级确定主要负责人),
9、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23条 传真件1、 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2、 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3、 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第24条 录音、录像1、 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2、 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存档管理。第25条 档案1、 档案室为材料管理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2、 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3、 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借阅。4、 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
10、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5、 档案销毁应经由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6、 不得将档案资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7、 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第26条 客人活动范围1、 综合管理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2、 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3、 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27条 保密部门管理1、 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财务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文印室等。2、 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
11、保密工作。3、 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4、 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5、 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第28条 会议1、 所有重要会议均由综合管理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2、 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3、 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4、 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5、 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综合管理部指定。第29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1、 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2、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
12、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30条 员工离职规定1、 员工离开公司时,不惜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方案、图纸、U盘等)交回公司。2、 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与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信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协议。3、 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
13、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4、 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依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6节 违纪处理第31条 公司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200元至3000元的罚款。第32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3000元以上的罚款。第33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如果罚款不足以弥补公司所受的
14、实际损失的,公司保留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追偿实际损失,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7节 附则第34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报总经理批准。第35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36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附件:公司员工保密协议甲方: 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和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地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2、 甲方的
15、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二)保密范围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
16、、科研成果提供料号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床在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项目设计和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有赢所有权和处置权。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布甲方所有用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17、。7、 乙方涉及上述秘密的,由甲方给予乙方保密津贴。(四)保密期限1、 劳动合同期内2、 甲方的秘密未被公众知悉内。(五)脱密期限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约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限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六)保密津贴1、
18、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2、 保密津贴与该月工资同时发放。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七)违约责任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分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
19、方除名的行政处分,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信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协议。5、 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信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使用,但在实施或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机密时,应当征得公司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6、 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依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 员工离开公司向第三方公开公司秘密的,公司将依照其给公司带来的损害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8、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乙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公司订立的保密制度为本协议之必备附件,本协议不全之处按公司保密制度办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公司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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