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报废制度一、 仪器设备认购1.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遵偱:申请论证报告批准购置的顺序,按章办理。2.有关使用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先进、质优、实用、高效益的原则,经过认真的调查,向院办公室提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需购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参考价格、购置理由,效益分析。3.院办公室将各部门的申请汇总后定期向院长报告,院长召集科室负责人开会论证,并根据其可行性及轻重缓急,安排购置计划。论证内容包括: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后勤保障,人员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设备对场地、水、电、气及其他的要求。4.院办公室根据院
2、设备购置立项的决定,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拟订购置计划,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拟订出购置清单并报院长。调查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厂商信誉、付款方式、运输、零配件及消耗材料的补充等项。5.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医院医用设备采购的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草签供货合同,经设备主管领导审校后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并由院办公室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6.设备到货后,应及时通知厂商并会同有关人员组织安装、调试、逐项验收。如遇有设备质量问题,品名、规格不符或设备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应立即与厂商联系并办理相应退换、索赔等事务。 7.院办公室在设备验交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3、8.一般仪器设备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向院办公室提交购置申请,院办公室在进行可行性调查后据实向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安排购置。二、 验收 1.凡购置的仪器、设备、器械、材料、入库前须先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时,由院领导、设备管理员、维修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院验收小组,会同厂家人员共同开展验收工作。一般设备由后勤科长及使用科室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计量器具的验收,由主管计量员负责组织实施。器械、材料的验收,由采购员、保管员负责实施。3.仪器、设备的验收,应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合同规定的要求,确认包装外观良好,名称、规格、型号相符、附件、资料齐全,机器运转
4、正常,并将验收的情况详细填写验收记录,做为存档依据。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发往科室试用,并随时注意信息反馈,以便与厂家联系。4.计量器具的验收,按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5.由厂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供需双方正式办理交接手续,然后由后勤科向使用科室办理移交。6.仪器、设备、计量器具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编号、建卡、立账、建立使用记录和仪器设备档案。7.器械、材料的验收,应根据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及送货单、确认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质量、有效使用期限、消毒日期、及内外包装情况均符合要求,方可准许入库,需具备三证的卫生材料,必须三证齐全,验收的情况要如实
5、填写入库验收表,以备查验。经消毒处理的一次性用品,包装破损时,严禁下发使用。8.新品种及试用的各类器械、材料,应具备三证,必须三证齐全并存档,须做热原无菌检验的,须进行检验并出具本批号检验报告单,经验收合格后,应通知临床科室进行试用,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入库付款手续。9.验收入库的仪器、器械、材料,暂未付款的,以合同和送货单标明的单价及实际清点数量记账,领取时须办理请领手续,以保证账物相符,各科室消耗均以实际发生额做为统计依据。三、使用管理1.院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2.使用科室对每一台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定出操作规程。3.院办公室管理全院设备
6、的总账,使用科室设分账,做到总账与分账相符,账物一致。5.使用科室更不得将仪器及其说明书等资料私自借出院外使用。6.院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统计。对特大型设备建立单机档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为设备的报废、更新提供依据。7.仪器使用人员应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开机时间、病号人数、消耗支出等,每月交院办公室统计。8.设备使用科室应充分发挥设备功能,提高设备使用率。四、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大型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2.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3.大型贵重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平时机外清洁由操作人员进行。4.设备运行场所禁止存放食物、饮水以
7、及化学药品溶剂等有害仪器设备的物质,禁止在设备操作室抽烟及使用电炉烧水、蒸煮食物等。5.机箱内硬件设备维修、调试和保养由院办公室专业人员或有关人员进行。6.设备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操作人员不得自行拆卸,调校机箱硬件设备。7.厂家派专人定期上门维护仪器,做好记录以免查档。五、设备报废1.医院由主管院长、财务科长、设备管理员、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固定资产报废鉴定领导小组。2.设备、仪器、器械,使用已超过年限因严重破损或技术落后不能满足使用的可申请正常报废。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经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可申请提前报废。3.凡须报废的医疗设备、器械,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由设备维修人员签署意见后交院办公室。4.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医院报废鉴定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对该设备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对确须报废的设备,由院办公室根据鉴定结果报告审批。5.对已报废的设备,应立即登记,以便账、卡、物相符。6.凡报废的设备、器械一律交回院办公室统一处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自行处理。凡属大型、笨重的设备由院办公室组织拆除。固定资产报废后的处理残值必须交财务科上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分。精选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