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ZS二局-长甸-2011-008号 太平湾发电厂长甸电站改造工程厂房及尾水系统 挡墙工程 分 包 合 同 发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2011年8月27日 - 1 - 建设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 编号:ZS二局-长甸-2011-004号) 甲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丹东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2、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太平湾发电厂长甸电站改造工程厂房及尾水系统挡墙工程分包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太平湾发电厂长甸电站改造工程厂房及尾水系统工程 1.2 项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长甸乡拉古哨村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1、施工范围:1#施工道路开挖侧(根据现场确定施工范围); 2、施工内容:混凝土工程和钢筋工程; 3、混凝土工程:分包范围包括除甲供材料(水泥、
3、外加剂、砂石骨料)以外一切工序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及施工措施,以及甲供材料的装卸、倒运、保管等; 4、钢筋工程:分包内容为除甲供材料(钢筋)以外一切工序范围内的钢筋制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及施工措施,以及甲供材料的装卸、运输、保管、成品保护等。 5、安措费:满足本工程施工期间内的安全投入,其费用包含在相应单价内。 6、零星用工:除赶工特殊情况外,乙方安排零星用工供甲方临时用工之用。 2.2 主要施工工序 (1)混凝土工程:施工准备→基础清理(施工缝处理)→模板支设→钢筋安装→验收→浇筑→养护→成品保护。 (2)钢筋制安:施工准备→钢筋加工→运输→安装→加
4、固→验收→成品保护 2.3 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挡墙混凝土 m³ 150 2 防撞墙混凝土 m³ 50 3 钢筋制安 t 5 4 排水管安装(Ø90) 根 480 5 分隔缝(沥青油毛毡) m² 15 6 安措费 元 3% 含在相应单价内 7 零星用工 工日 50 2.4 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2011年9月10日,完工日期2011年9月17日。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合同另
5、有规定外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伍仟叁佰零壹元,小写:435301元 (含3.27%税金),总价承包。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当地实际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工程量计
6、价清单:(扣除甲供材料后单价)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元) 1 挡墙混凝土 m³ 150 90 13500 2 防撞墙混凝土 m³ 50 130 6500 3 钢筋制安 t 5 800 4000 4 排水管安装(Ø90) 根 480 18 8640 5 分隔缝(沥青油毛毡) m² 15 25 375 6 安措费 元 3% 7 零星用工 工日 50 100 5000 合计 元 38015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7、税金按当地实际税率,由甲方代扣代缴。 其他税费也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
8、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9、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甲方督促乙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
10、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
11、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2011年09月10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12、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2011年09月10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7日内及退场前14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13、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28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
14、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王成 为本合同工
15、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
16、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乙方应负责已完合同工程的维护、保修等。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乙方自备水源,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二级箱以上部分的施工主线路,并经甲乙方验收签字确认。乙方负责该部分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根据乙方用电量,甲方按照0.70元/度在乙方结算中扣除。 6.3 施工用风 6.4 现
17、场施工道路 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场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甲方负责。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无 7、甲方供材料 7.1本合同甲方只提供施工主材,包括水泥、外加剂、砂石骨料、钢筋。 7.2由甲方提
18、供材料、乙方负责安装,且这部分材料的费用未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甲乙双方约定此部分材料价格如下:若采购价低于市场价,采用甲方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并加计上述价格的5%作为采保、运杂费,在乙方结算中扣除。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必须及时进场,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
19、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5其它: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乙方必须购买相应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
20、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0%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3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规定进行施工,若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负,承担由此造成的
21、经济损失。 9.2.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5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
22、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
23、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14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当地边防机关做好边防工作,同时不得影响电厂内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
24、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在施工期间,乙方定期对开挖边坡的稳定性进行检测,并按要求提交检测成果。若出现不稳定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25、 10.13乙方人员、设备在石方开挖过程中,要按甲方要求撤离至安全区域,发生砸碰人员、设备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0.14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 10.15其它要求:清单中的安措费由甲方控制使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计算基数为实际完成合同额金额。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 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
26、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无 。 11.2 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
27、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
28、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无 。 11.3 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
29、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 13、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
30、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 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 岗位 数量 进场日期 简要工作业绩 备注 1 管理岗 3 2011.9.10 2 技术岗 5 2011.9.10 3 技工 15 2011.9.10 4 力工 30 2011.9.10 14.2 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 设备 型号/规格 数量 进场日期 现在何处 备注 切断弯曲机 1台 2011.9.10 丹东 电焊机 1台 2011
31、9.10 丹东 3 搅拌机 350 1台 2011.9.10 丹东 4 手推车 3辆 2011.9.10 丹东 5 自卸车 10T 1台 2011.9.10 丹东 6 小型工器具 1项 2011.9.10 丹东 电缆 1项 2011.9.10 丹东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
32、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无 。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
33、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 16.1.3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照实际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量计算。 16.2 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认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 结算方式 17.1.1本合同执行按月结算。 17.1.2本合同
34、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当地建设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结算款扣除 5 %保留金。保证期内如出现安全、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则从保留金中扣除。结算前,乙方必须提供结算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工程款。 17.2.3 国家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且以上费用已经包含在合
35、同价款内。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保留金。 17.2.6 甲方合同结算及计量的有效签字人为:邢军,乙方合同结算及计量的有效签字人为:王成 ,甲乙双方其它签字人无效。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
36、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 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8.5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主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增减,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
37、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18.6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18.7甲方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 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
38、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无 。 19.2 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
39、交的相关文件,审查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其他要求: 无 。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1年,时间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质期内临时工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
40、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
41、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 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23.2 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500元至2000
42、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7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500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
43、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保留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10
44、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任意一
45、方须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28日通知违约方。 26.1.2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3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4合同解除后,乙方
46、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 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
47、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5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经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对照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支付。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太平湾发电厂长甸电站改造工程厂房及尾水系统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业主指:长甸改造工程建设处
48、 ; 监理指:东北电力水电公司长甸电站改造工程监理部 ; 设计指:华东勘测设计院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4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3份、乙方1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委托人住所地:辽宁省丹东市 29、合同构成与解释顺序 与本合同共同组成合同文件的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一致的事项以本合同或甲方的解释为准。 1)本合同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工程量计价清单 4)法人授权书
49、 5)投标书及附件 6)安全生产责任书 7)保廉合同 8)质量保修协议 9)甲方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考核细则等 10)工期质量承诺书 11)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等 甲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丹东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539#楼1-102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