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 年度 编号: 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车站___________ 专用线(专用铁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铁路局 货—157 263×187 05 为加强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管理,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货物运输和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唐港铁路 站(以下简称铁路)与 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年度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如下: 一、专用线运输设
2、备状况 专用线运输设备状况表 专用线名称 简 称 产权单位 装卸线(条) 专用线总延长(米) 有效长(米) 可容纳货车(辆) 站台(座) 使用面积(平方米) 货位(个) 仓库(座) 使用面积(平方米) 货位(个) 雨棚(座) 使用面积(平方米) 货位(个) 露天货位(个) 货位总计(个) 装卸机械 名称 小计 起重能力 装卸人力 机车型号及台数 储油罐体积 (立方米) 汽油 煤油 柴油
3、 企业自备车 其中罐车 租用货车 其中罐车 专用线设计运量 自车站中心线与本专用线末端、专用铁路交接点里程 公里 二、专用线运输品类设计年运量: 发 送 到 达 品名 运量(吨) 品名 运量(吨) 三、预确报及交接 1、预确报方法 双方建立取送车辆预确报制度。 2、交接地点,交接内容及要求。 双方商定车辆交接地点为 。车辆及货车用具等交接以货车调送单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办理。 四、装卸车组织及作业时间: 货物品名 一次
4、批)作业车数 装车作业时间(小时) 卸车作业时间(小时) 机械 人力 机械 人力 五、货车清扫、洗刷、消毒工作 企业对卸后的空车应清扫干净,并恢复车辆的正常状态。需要铁路洗刷、消毒车辆时,费用由企业负担。卸后不认真清扫或未洗刷、消毒的车辆,擅自排空造成后果由企业负责。 六、路企双方责任和义务 双方除认真履行《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的有关责任和义务外,还应遵守下列责任和义务。 铁路车站方: 1、每月底前将批准企业的下月到发运输计划通知企业单位,并结合计划货源情况,
5、编制旬间日历装车方案。 2、每次取送车作业前,应将调送的空重车辆、车种、货物品名、重量及调送时间,提前30分钟预报对方。 3、应拨配状态良好的货车,根据到重卸空情况,及时取送,按企业要求对好货位。 4、会同企业制定装载加固方案,负责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根据装卸车质量问题,协助企业提出改进措施。 5、积极协助企业单位调查处理货物运输事故。 企业方: 1、专用线(专用铁路)应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相应的装卸搬运能力,保证昼夜不间断作业。线路要畅通,无障碍物。专用线的各种铁路运输设备和建筑物必须符合《技规》和《设计规范》的要求。 2、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要码放整齐稳固,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
6、1.5米,距站台边缘不得小于1米。 3、按本协议第四项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装卸车作业,包括清扫车辆和关闭门窗。超过规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时,依章向铁路交纳货车使用费。 4、对到达的铁路货车篷布,在货车送到卸车地点或交接地点的次日起,二日内将篷布折叠整齐送回车站,防止损坏和丢失。逾期要向铁路支付篷布延期使用费,如双重作业另需使用,要先征得铁路同意。 5、维护专用线(专用铁路)秩序,调车作业时,场内人员、汽、马车等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及时开启大门,撤出防护标志,将大门牢靠固定,确保安全。 6、企业要配备责任心强,熟悉铁路运输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装卸车组织工作并与铁路进行业务联系。 7、爱护铁路机
7、车、车辆和设备,不得擅自移动。丢失、损坏由企业负责,并按规定赔偿。 8、装运超长、超限、集重货物以及《加规》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装车前,应提出有关技术资料,会同车站检查货物状态,商定装载加固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装运。 9、装运散堆装货物,要严格执行“散堆装货物装载质量控制办法”有关规定。 10、装运液化气体罐车时,要严格执行液化气体罐车的有关规定,保证液化气体罐车的运输安全。 七、专用线共用 开展专用线共用,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有关书面协议 的同时,执行本协议各项条款。 未经铁路同意,企业不得擅自让第三方使用专用线,或以本企业名义到达货物。如违反本条规定按违约处理。
8、 八、责任承担 如一方违反上述责任和义务,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九、费用清算办法 收费标准、项目等,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等有关文电办理。 十、其它协议事项 按实际发生制定“专用线运输协议辅助条款”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铁路法规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章经路局审核批准后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十三、本协议正本签字方各一份,副本上报车务段(直属站)、路局及唐港公司。 十四、争议管辖:太原铁路运输法院 车站公章 负责人 企业公章
9、 负责人 二○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
10、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
11、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12、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
13、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 - 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