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甲方:苏州铭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乙方:乙方经了解,愿意委托甲方代理专利申请事宜,现就保守技术事项进一步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1、乙方将拟申请专利的全部技术文件交给甲方,作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基础材料。2、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在代理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对所知悉和了解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自甲方与乙方对某一项专利申请签署委托书之日起至该件专利公开以前,甲方不得将任何技术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及双方交换的中间文件泄露给事务所涉案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甲方的代理人及涉案人员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事务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该件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内容。4、如果乙方拟申请
2、的专利没有通过专利局的初步审查或者最终没有获得相应的专利,甲方须返还乙方全部技术资料(包括甲方复制的资料)。5、甲方全体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专利申请档案,非涉案人员不得查阅、摘抄、复制。6、乙方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和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7、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申请专利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在保密期限内泄密,或者甲方代理人泄露从该乙方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履约后乙方可获得的利益和利润。8、甲乙双方约定的保密期限自甲乙双方签署委托书之日起至专利由专利公报或国家知识产权的官方网站公开之日止。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