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附家具清单)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
2、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
3、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
4、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合同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签字) 乙方电话年 月 日家具清单家具名称生产商数量是否完整备注洗衣机冰箱沙发电视剧饮水机床抽油烟机衣柜书柜茶几餐桌凳子空调空调遥控器电视机顶盒影碟机音响电磁炉碗盘筷 热水器浴霸 甲方确认(签字)乙方确认(签字)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