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 备 买 卖 协 议
甲方:枣庄市力士达气动液压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刘孝勇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下列设备,以17.5万元人民币出卖给乙方,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设备出卖给乙方:
①车床 C630 1台
②车床 C620 1台
③车床 C624 1台
④车床 C610 1台
⑤铣床 Zφ35 1台
⑥刨床 650 1台
⑦刨床 1台
⑧车床(改型) 1台
⑨钻床 φ13mm 2台
⑩台
2、式钻铣床 13mm 1台
⑾仪表车床 6台
⑿台式套丝机 1台
⒀液压式带锯 φ160 1台
⒁小台钻 3台
⒂小车床 2台
⒃空压机 1台
⒄砂轮机 1台
⒅测试台 1台
⒆切割机 1台
二、甲方现有设备,包括(工作台、工具箱、量具、行车)乙方无偿长期使用,损坏由乙方赔偿。使用期间,甲方不得收回。
三、设备出现工作不正常,甲方负责修理。
四、甲方出卖的设备,属乙方私有财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使用。
五、乙方一次性付人民币17.5万元(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六、就以上协商,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可上诉人民法院。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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