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板砖劳务分包合同 室内贴地板砖瓷片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9#10#楼(施工图纸范围以内)1-11层阳台、卫生间、厨房楼地面贴地板砖及墙面贴瓷片,楼地面地板砖、墙面瓷片擦缝及表面清理干净。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楼地面地板砖、墙面瓷片由乙方自己运至各层楼内。 三. 工程造价:300*300地板砖按照社会市场价按实贴面积 14 元/㎡,20
2、0*300墙面瓷片按实贴面积 14 元/㎡。 五、 合同工期:乙方2011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天,工人进场要求 人,超过一天罚款2000元,提前一天奖励500元。 六、 质量标准:优良工程。地板砖平整度允许偏差在±1㎜之间,缝格平直允许偏差在±1㎜之间,接缝高低差允许偏差在±0.2㎜之间。整体项目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验收标准执行。 七、 技术资料:在施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在施工中乙方不得任意更改施工图纸和规范设计变更,出现问题,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 水电及使用工具:在施工中,甲方提供手推车、铁锹、砂浆搅拌机。其余电线、
3、皮锤、尺杆、抹子、手提切割机、灰桶等均由乙方自己解决。手推车开焊、补焊.补轮胎打气、等均由乙方维修和保养,乙方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使用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完工后完好交回。 九. 工地现场文明和执行标准:按《施工现场人员文明规范》 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执行,每完成一项分部,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厕所由专人管理。 十. 工地施工安全标准:乙方擅自接电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如工人使用机械操作不当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打架斗殴、伤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住
4、宿:甲方提供临时房屋及床位,临时照明,乙方负责工人所用的凉席等,室内和伙房必须由专人负责打扫和清理。白天严禁常明灯。 十二、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工地,必须听从工地领导安排,如不服从,罚款500元。 2.工地例会,逢星期二. 星期五,晚上20:00正式开会。迟到五分钟罚款20元,缺席罚款100元。必须是各个班组长参加例会。 3.夜间职工宿舍熄灯时间规定为23:00,如发现不按此时间熄灯罚款10元.白天不熄灯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宿舍卫生不及时清理的罚款10元。宿舍内电线严禁不规则私拉乱扯。 4.在工地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罚款1000元。 5.各个班组食堂卫生不
5、及时清理的罚款20元。 6.贴地板砖水泥灰不及时清理的,按每灰桶罚款50元。 7.手推车使用中如发现车轮胎没气罚款20元。 8.手推车斗.砂浆搅拌机当天使用,当天清理干净,否则每辆.每台罚款50元。 9.当天砂浆当天使用完如发现剩余,按每灰桶罚款50元。 10.进入工地,不准穿拖鞋,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提升机必须专人操作,吊盘严禁坐人,如发现违规操作者及吊盘坐人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2.工地如发现工人有盗窃行为得,按情节和实物折价1:1000处罚。 十三、付款办法:每完成三层粘贴地板砖、瓷片,开始付生活费2000元,内墙瓷片、楼地面地板砖完成验收合格后
6、付全部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10%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如甲乙双方同意后,乙方先缴甲方保证金 元,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及未按规定工期完成,乙方所缴甲方保证金 1000 元,甲方不再退回乙方。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甲方)签字: 承包方(乙方)签字: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7、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
8、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
9、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
10、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
11、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