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稳基层承包合同协议书总承包方: 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道路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道路工程第一合同段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水泥稳定土基层项目的施工,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于 2013年 月 日共同协商并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约的依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水泥稳定土基层1.2承包范围:水泥稳定土的摊铺、碾压、养生、摊铺前清扫、水泥稳定土的运输、人员辅助及其甲方施工图设计中所有与此相关的附属工程的施工。第二条 工程总价及支付2.1本工程采用单价制,承包单价为5
2、.00元/(大写:每平方人民币伍元整),此单价包括乙方所承包工程费用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2.2乙方在其工程完工后并经甲方、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20日内总计支付乙方承包总价的95%,剩余5%在缺陷责任期两年后无质量事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第三条 工期及阶段工期目标3.1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从甲方下达的开工令算起。3.2阶段工期: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每月下达的施工计划及对总工期作出的调整。第四条 工程质量4.1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以及其对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扣合同总价的1%作为处罚。4.2凡因
3、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或补救,返工或补救措施必须报甲方批准,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和经济损失及质量信誉责任。4.3凡因乙方承包的工程,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自检体系,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及各项验收资料;施工过程中虽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但仍不改变和免除乙方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第五条 设备、材料5.1乙方承包工程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均由其自行准备。5.2乙方养生所需的养生材料为甲方提供。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6.1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套相应图纸,负责组织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6.2委派质检
4、工程师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控,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操作,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6.3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工程合格后甲方负责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费用。6.4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的工程任务及施工工序,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6.5因乙方技术、设备、管理人员、施工队伍与任务不匹配或现场组织指挥不力,造成工程进度迟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违章操作,违法乱纪等,甲方有权分割任务或终止合同,并限期清退出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7.1按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诺如期进场,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械设备;施工中临时用地应在建设单位永久征地范围内;乙方施工计
5、划必须按照甲方总体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7.2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施工安全费用;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7.3实行施工队伍和施工工地标准化管理,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材料堆码和机械停放整齐,标识标牌规范明确,废料、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从现场及时清除,做到工完场清。在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工地检查或评比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指挥。7.4服从甲方指挥,听从甲方调迁,尊重并接受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监督;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无偿返工或返修。7.5不得与当地群众发生任何经济纠纷,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协调好自身人员、机械配置和各工序间关系,以及
6、与监理、地方关系。7.6乙方的第一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主管必须坚守在施工现场并不得随意更换。7.7乙方必须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及时为下道工序提供作业面,否则,甲方将扣除施工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7.8乙方不得再行将承包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对乙方的一切支付(包括已完成工程)。第八条 奖罚8.1乙方按照合同制定的阶段性计划及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施工,奖罚按甲方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8.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经验收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工程,若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其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 元的经济罚款,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由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由
7、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8.3乙方在施工中施工工艺先进,施工队伍管理好,技术素质高,甲方可与乙方建立长期的联营关系,纳入甲方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并优先考虑乙方参与其他新揽工程项目施工。第九条 违约责任9.1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或业主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9.2乙方的违约责任:9.2.1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承担逾期竣工责任,违约金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9.2.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环境保护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
8、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费用。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12.1在施工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期整个过程中,乙方应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现场保持有条不紊,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12.2如现场标志标牌缺失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帐款即告终止。第十四条 其它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14.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6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