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承租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已进行中等装修(以现状为准),房间内有 台。(租赁房屋实际已由承租人使用或已查看,承租人认可现状符合约定)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日。租期叁年。第三条租金(大写):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圆整)。出租人只出具白条收据,承租人自行解决租金发票。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出据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代付代缴,出租人税费零负担.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承租人应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先缴纳房屋租金后方可使用, 。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同期支付。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
2、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承租人负担自身的税费和出租人依法应支付的税费,出租人税款与费用零负担。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方办公用,不得用作炊事用途。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必须严格做好该租赁店铺内的消防安全,并对该租赁店铺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负责。第七条租赁房屋及设备的维修: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及负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事先书面设计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仅限于承租人公司办公的目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无偿归无租方所有。或由承租方恢复原状. 第
3、九条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只能用于乙方为业主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如乙方成立自已控股的公司(乙方必须始终占股80%以上),乙方承诺,公司成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合同上盖章,与乙方成为共同承租人,互负连带责任。第十条押金叁仟元。承租人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时交押金给出租人,租赁期满,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时退还押金。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时间累计达一个月; 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叁仟圆整; 3.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
4、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20 月 月 日。如承租人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场地腾退房屋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则视为承租人对房屋内的一切商品财物以抛弃,甲方有权腾空铺位并自行处理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损失补偿赔偿.如发生处置或保管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
5、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叁仟圆整,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逾期支付应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交付租金的 2%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出租人房产证、身份证,承租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6、和复印件,双方互相交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不得拿此复印件用作其他用途。2、出租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以现状为准),承租人要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该按原价的双倍赔偿。3、租赁关系结束之日,双方应互相交还上述证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有本人亲笔签名。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原件),每份 页,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自然人每页签字、公司加盖骑缝公章),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盖章):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
7、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
8、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
9、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
10、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