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2016LXSXJMCZ001临夏市肖家木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B区(和谐苑二区)施工第六标段砖 购 销 合 同甘肃四建集团临夏市肖家木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B区(和谐苑二区)施工第六标段项目部砖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6LXSXJMCZ001甲方(需方):甘肃四建三公司临夏市肖家木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B区(和谐苑二区)施工第六标段项目部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临夏市肖家木场施工第六标段工地 签订时间: 2016年 月 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砖等地方材料,特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 名称、规格
2、、数量、价款名称规格单位单价备注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砖块运到交货地点等所有费用的含税价格。第二条 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合格证、厂家资质和检验报告。第三条 计算方法:以卸在施工现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砖数为准。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开始供货时间:供货方负责供货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于2016年 5 月 25 日开始供货。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车辆运输,运输费用(装、运、卸)均已含在合同单价内。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以国家标准为验收依据,以现场清点数为准,在双方确认数量后,收货单上由需方指定的验收人员验收签字,供方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供货,需方
3、提供合理方便的卸货场地。第七条 甲方责任义务:1、 甲方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所需用砖的名称、规格、数量。2、 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若出现陷车、严重堵车甲方须安排处理。第八条 乙方责任义务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质量标准、规格尺寸与样品一致,如与样品不符,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 材料型号、规格、数量等相关数据,以现场验收实际数量做为结算依据。3、 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必须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及质量,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必须承担相关损失;或因乙方不能保证及时供应,导致甲方另购其他供货商材料,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也必须由乙方承担;4、 材料进
4、场后,甲方应及时提供卸车场地或仓库;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供货方准确的供货时间和批量;5、 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场地后,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文明卸砖且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卸砖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卸砖高度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九条 结算方式、付款形式:按照实际数量并经甲方代表签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由工地组织对账一次,以工地材料物资结算单为准进行挂账。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业主方月度付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供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时,乙方应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协商的态度商洽解决,不得以此为由滋生事端。若乙方人员出现堵大门等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010000元。第十条 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甲方企业所在地法院管辖进行裁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解决。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供货方执一份,需方执三份。供货方(签章): 需 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