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 卖 合 同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及价格向乙方购买(附表)材料,双方经充分、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货物价格 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应在收到全款后 60 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货到明确入库情况。仓库将货物入货凭单提交给甲、乙双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签约后十五天之内付全款发货 。若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
2、付款期限内书面提出。 第四条 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经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仓储地,货物的所有权即属于甲方,货物因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亦归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租赁权、知识产权等。如有涉及以上权利的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2.在质量保证期内,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和修理,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货物的质保期也按其由于存在质量问题而停止使用的时间相应予以延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交货,
3、每迟交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5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迟延交货超过_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甲方解约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甲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前款规定外,如乙方违反了在本合同中的承诺或保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赔偿其差额。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及其相关的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计划、样式、样本、包装、合作基础、用户资料等信息。如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不论本合同
4、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由甲方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补充约定、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约定、变更和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品名 种类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执手门锁 L4202SS/CP大体 把 电度表 DT862-4(10-40A) 块 断路器 2P套装x20A 个 万用表 数字SD-07A 个 门铃 无线遥控C-128 个 塑料软单线 2.5 BVR 盘 铝塑管 20mm(冷、热) 盘 玻璃刷 组合0039 个 镀锌铁丝 10# Kg 闸刀开关
6、 三相60A 个 配电明箱 12位 个 弹性钢带 SUS630 千克 不锈钢棒 302、304、304L 根 塑壳断路器 DZ15LE100/490-100A 个 不锈钢板 6.0*1500*C 千克 不锈钢管 6-325*1-30(mm) 千克 不锈钢钛金板 1000*2000(mm) 千克 不锈钢板材 4*1500*6000(mm) 吨 空气开关 单极40A 个 闸刀开关 三相60A 个 交流接触
7、器 CJ20-63A 个 配电明箱 12位 个 电机 Y90L-4 个 合 计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8、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
9、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
10、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
11、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