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 议 书甲方: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乙方已于2012年 10月 20日接受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项目经理部委托,承担甲方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施工检测试验工作(约590m)。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商议,协议如下:一、 试验检测项目及乙方责任(一)、负责完成甲方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所有原材料如:水泥、钢筋、砖、砂、碎石骨料原材料等物理性能试验检测工作。(二)、负责完成甲方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所有中间产品如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抗压强度等试验检测工作。(三)、负责完成甲方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
2、程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稳定层及砂浆配合比设计工作。(四)、负责完成甲方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中所有工程回填压实度检测工作。(五)、负责完成道路工程各结构层的检测如:密实度、弯沉、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剂量检测。(六)、严格按照现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检测频率的要求,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对甲方委托的实验项目进行检测;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为壹式叁份。(七)、及时向甲方提供实验报告,对实验、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八)、持有正式的检验人员上岗证,对检测实施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责。二、甲方责任(一)、负责提供该工程基本资料如设计指标、高程、部位、桩号等等;到现场检
3、测时需提前半天通知乙方。(二)、负责把原材料的样品或施工过程中间的产品送至乙方实验室。(三)、负责提供道路工程弯沉检测的专用车辆。(四)、及时向乙方支付试验检测费用。(五)、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试验检测的监督工作,必要时派员协助乙方的试验检测工作。三、检测试验费用(一)、 试验费按总价包干即:人民币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此120000元试验检测费用为本工程除碎石桩静载试验之外的所有工程的检测费用,对变更设计的增减不做任何调整,为一次性包干费用)。(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2万元;工程进度完成约50%时支付了肆万元;工程进度完成约80%时支付了叁
4、万元;剩下最后叁万元在乙方提供完全部试验报告时付清。2、上述检测费用中已包含税金,乙方在申请检测试验费时要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四、违约责任:协议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五、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六、 本协议书正本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七 、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 方: 代表人: 2012年 月 日 乙 方: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代表人: 2012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
5、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
6、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7、。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