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 销 合 同甲方:中山派格家具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家具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家具明细及检验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家具名称,型号,款式,颜色,材质,数量,单价及金额等明细详细见附件办公家具清单报价。二、 合同金额合同总值:¥10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佰零壹万元整。三、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需预付总货款的_35_%,即¥_ _元,甲方完成生产后,乙方将总货款的_55_%,即¥_ _元,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并到帐后,甲方马上安排发货。待甲方安装完所有家具乙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清总货款的 10 %,即 元。四、
2、交货条款:乙方必须提供清洁、有照明用电的工作环境,以保证甲方产品质量不受环境影响及安装工作顺利进行。交货日期:2010年12月15日五、 货物运输乙方到甲方处自提六、 品质保证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所有产品除用户或其它人等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外,甲方提供 8 年免费产品保修。保修期满后,如产品出现问题,甲方负责维修,仅收回工料费。七、 违约责任1、 乙方以因自身原因改变所订产品违约时,甲方因此而无法按时交货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 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法规执行。八、 合同执行合同双方具有合法权利执行本合同,并受所确定的条件和条款所约束,本合同除非双方同意,否则不得修改,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九、 附件及其它1、 本合同包括下例附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办公家具清单报价。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中山市派格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口北路 地址: 日期: 日期: